科技與存在之陰暗

柯志明

技術自古有之,但今日所謂的科學技術(科技)則是當代歐洲理性運動的特殊產物;它本質上不再像傳統技術那般單純地依賴自然、取用自然,而是進一步想改變自然、駕馭自然,視自然為征服對象與自我實現的場域。在這種特殊技術裡,我們可以看見理性縝密的運作,同時也可以發現人慾惷動的痕跡。可以這麼說,科技體現著人性同時隱含的雙向驅力:明晰而精審的智力,以及盲目且永不厭足的慾望。

科技理性的背後:操控與自我神化

尋求自然事物之理則關係的理解力──科技理性──是造就科技的先決條件。為了準確解明事物生成之來龍去脈,科技理性將所觀察的對象予以量化,在諸假設的前提(理原)上結合數學計算與經驗觀察,意圖精確捕捉事物的存在法 則,並由此標舉自身為以數理為思考理型的「計算性理性」(海德格稱為「計算性思維」,與「冥想性思維」相對)。諸事物(可無限分解)就像「數」一般組織成一個緊密而龐大的數理結構(可無限擴大),這完全是承繼並體現了畢達哥拉斯學派那套數的宇宙論、伽利略的「自然為數學語言寫成之書」與萊布尼茲「普遍數理」(Mathesis Universalis)理念所預認的世界觀。無論我們在自然哲學上採何種立場,都不得不承認當代科學確實掌握了自然宇宙(部份)的原理及其結構,並有效地建立起各種技術及器具。如果實踐(結果)檢驗真理(依據)這話可信,則當代科學技術(實踐)確然足以印證科學理論(真理)非人主觀之臆想而有其客觀實據。

然而單單理解力卻不足以造就當代科技這種令人驚異的奇特景觀。理解力除了依從自然事物之客觀性外,我們也發現它企圖藉由特定規則「規定」自然事物之客觀意義。很明顯,科技理性並非詩人、藝術家或密契者那種不擾物的冥想觀照,而是意圖在自然界中建立人無可取代之主權地位的拆解力,也即是一種滿懷征服意識的「看透」──我看透自然,所以我可以操控自然。在此,自然就像有待馴服的野獸或必須聽命的奴隸一樣,被迫依照人提問的方式表達自己,依照人特定的理解模式被分解、綜合,然後再納入一個統一的系統結構。理解就不只是物-我/主-客兩不相干的認識、研究,乃是充滿操控意味的分解與組合。康德就直接了當地認為,人的「理解力(understanding,一般譯為知性)就是自然的法則給予者」。這無非是說,自然法則不是內在於自然自己,而是來自於人理解力的規定。在此,認識成了建構,成了強迫性的規定──把大自然納入一個理解架構,這就是海德格所謂當代科學的「框架」(Ge-stell; Enframing)性格。

於是,在當代科技理性穿透之下,宇宙逐漸(被視為)透明:實在界不再有晦暗的角落,不再有不可透視的「內部」,不再有足以與「他者」分別的「自性」。甚至最不可捉摸的時間也不再能勝任「奧秘」的管家──科技理性可依其掌握的原則預知未來(其實,如此之未來只不過是現在之再現而已,毫無新奇之處)。整個實在界在科技理性的光照下反射成一顆晶瑩剔透的水晶體,事物則在人面前赤身露體,成了向人敞開的裸露存有。誠如Emmanuel Levinas所言:「理性就像顆瘋狂的太陽那般昇起,將受造物的暗晦變為透明。人已經失去了他們的身影!此後,無物能吸收或反射這道甚至摧毀存有物之內部的光芒」,這正是韋伯「除魔」(disenchantment)概念的最佳註解──神祗鬼魅盡失,一切通透明朗──宇宙並不神秘。

現在熾烈發展的資訊科技正是此科技理性的精巧成果。資訊世界宛如一座以電腦為石塊的新巴別塔。資訊媒體(如電腦網路)已重新聚合分散各地的陌生人,變亂的語音宛然不再是人類合作共事的困擾。衝破語言的隔閡,我們希望人心完全通透,訊息完全流通;人們不再有私密,甚至也不可以有私密,不可能再有私密(請注意我們政府正著手進行的「國民卡」計劃!)。人類對著命運逆向操戈,意圖以自己的智力建構一個完全屬於自己的世界。就如電腦空間所體現的世界,人的想像力可以在此任意馳騁,像寫詩一般,我們藉助電腦科技重構我們的經驗,乃至自然;極盡伸展我們感官各種知覺的可能性。由此我們隱然體驗到一股欲與自然撕裂而去的慾望,一股不滿既存實在之衝動,好像唯有在親手構築的世界裡方得安息。每次新發明的產品豈不都令我們雀躍歡呼?這倒不是因為我們的需要獲得滿足,而是我們那不甘受縛的想像力(慾望之翼)得到實現。我們的確可以這麼說,電腦空間其實是某種意義上的詩境,將我們帶離惱人的現實世界。

如果將這個理解進一步神學化,即可視科技成就乃人逐步自我神化的手段。人被投擲於世間,人所居處的世界在人未存在之先已然存在,但這不是人所要的世界;人要一個完全由自己建造的世界,就像別於荒野的城市。人要一個自己的世界,這是科技發展的原始驅力。唯有在自己所造的世界,人方能自由居處,隨心所欲。絕對的創造慾即是絕對的成神慾。人渴望成為神,方法就是親手建造一個世界,以創造力來證成這個慾望。今人嘲諷古人造虛有之神,但今人卻正以不同的方式重複古人的運動,不同只在於今人所造之神正是他/她自己而已。為什麼自詡為具科學精神之人都否定有造物之神?為什麼科學家總對「上帝」之名感到厭煩?基督徒說「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羅1:20),偉大的科學天才Richard Feynman卻說「在哪裡?把祂的電話跟地址告訴我」。這倒不是因為上帝能否證實的問題,而在於上帝成了他/她們科學頭腦的絆腳石,或者反過來說,他/她們的科學頭腦成了認識上帝的高牆!

這個趨勢似乎不可逆轉。藉助科技,我們顯然愈來愈相信人可以創造各種事體,事實也表明我們愈來愈耽溺於自己所構築的世界。即便我們對這個抽離自然實在的趨勢有些焦慮,深怕人最終竟成了虛擬物,或者怕被自己得意的人工智慧傑作所取代,但是這種焦慮就像一個憂心自己將如何處理龐大資產的富人一樣,其實是一種自我炫耀的變相伎倆,嘴角總掩不住得意的歡悅。

身體及存在之陰暗

但是,我們是身體的存有者,梅洛•龐蒂(M. Merleau-Ponty)說得是,「我是我的身體」,而不是像Hilary Putnam所假設的,我們是無身體的「缸中之腦」(brains in a vat)。身體不是我所擁有的一項東西,而就是我自己。我實實在在地活著,這無非就是指我乃「身體地」活著。無論科技如何昇進飛揚,終歸無法取消我的身體;就是由於身體,我親知自己離開不了這個實在又奧妙的世界;也就是由於身體,我體驗到存在之不可理解的晦暗與荒繆。

身體不但表示我們不可化約的實在性,它也如保羅所說的象徵著我們無法超克的內在破敗勢力(羅7:18-25)。或許我們親身體驗的惡經驗更能確知我們是實存的存有者,不可虛擬化的存有者。每一日,罪惡與苦難都藉由身體顯現,也向著身體顯現。由生至死,人無一日不透過身體器官──嘴巴、耳朵、手腳、性器等──相互踐踏凌虐。《道德經》說得不錯,「吾之所以有大患,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十三章)。這並不是說,身體是造成我之有大患的原因,而是指身體是大患臨到我的媒介、機緣。因為我是身體的存有者,所以無法免除大患的攻擊;反之,我們豈不也藉由身體使人遭患嗎?

因此,即便人能建構一個非關實在的世界,但卻無法取消「實在」通過身體向這個凡物通透的人工世界延伸。擾亂規則的慾望也必藉由身體親自顛覆理性精巧的發明。而且身體永遠無法以非關實在之替代物給予滿足,就如性慾,總是隱隱指向另一個活生生的身體,就算是戀物癖、戀屍癖這等性變態者,其意識依然幻想著一個鮮活的性對象。我們離開得了身體嗎?不可能,人的最終結局──死亡──所指的就是身體的消亡,別無其他。就算有朝一日人能洞穿自然,至少身體會是一個陰暗的角落,一個我們無法理會的「奧秘」。

然而,「身體」之不可理解其實就是「我」之不可理解,也就是「人」之不可理解;而人既不可理解自身,又如何能理解身外的「世界」?我是個世間存有者,我之不可知不也正意味著世界之不可思議嗎?誰說世界已在我們的理解力拆解之下完全現形?這世界絕非一個數理世界,我們無法單憑演算就想掌控世界。數理之網只能過濾部份實在,正如當今科學及其技術所成就的,它卻無法打盡一切實在的底蘊。這就是以數學為基底的當代科技之根本限制(如數位化電腦處理不了不能數位化的事物一樣)。

人的困境

科技確實有所改變,但也無所改變;它成就了前人作夢都想不到的新事物,但人性、人的命運、世界卻未因此而有所更易。不錯,人是無可取代的,他/她的作品更不能取代他/她。這不是由於人偉大,而是由於人獨特。而人的獨特並不在於他/她是神,而在於他/她想成為神,這樣,人的這項獨特就化為他/她那不斷為惡並脫離不了惡囚禁的致命處境。反諷地,這竟是一切科技成品與人的基本區別,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說:「假如我們讓人造物變得有智能,甚至比我們更有智能,[但]我們並沒有讓它們擁有它們自己的意志。我們沒有讓它們擁有神終就讓我們所擁有的──為惡的智能」,這就是說,「雖然神允許我們提出有關我們自己之自由的這類問題,[但]我們並不讓人造物提出有關它們自己的那些問題。無自由,無意志,無渴望,無性慾。我們要它們是複雜的、有創造力的、互動的,但不要有精神」(引自〈審美幻影與虛擬實境〉,1998:61)。其實不是人不願意,而是人不能;人終究不是上帝──造不出能自由為惡的作品(為惡當然不是上帝造人的目的)。

這樣,科技為惡嗎?不,是人為惡!科技有問題嗎?不,是人有問題!然而,科技既作為人心智的延伸,它必然兼具著人心智那種內含明晰與晦暗的詭異特質,也必然成為此特質的擴張手法,這即是為何它的精確往往成為滿足混沌慾望最有效率的手段。人類一切偉大的技術成就,豈不都伴隨著諸多令人驚恐的邪惡與災難? 聽聽Filippo Marinetti這位狂人在伊索匹亞殖民戰爭宣言中的驚人之語:「我們如此肯定:戰爭是美麗的,因藉著防毒面具、揚聲器、飛彈、小坦克,戰爭將人的絕對優勢權力奠基於臣服的機器之上。戰爭是美麗的,因為有史以來第一次它成全了人類有鋼鐵煉造之軀的夢想。戰爭是美麗的,因為它以機關槍的火焰,如蘭花一般處處點綴在草原上。戰爭是美麗的,因為它集合了槍擊、砲轟、停火、解體的氣味與芳香,交織成一曲交響樂」(轉引自Walter Benjamin的〈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作品〉,1998:101)。這就是唯有透過科技才能成就的法西斯主義之戰爭美學;何止如此,今日電腦的發展絕對將人的犯罪美學推到前所未有的新境界,遠在Marinetti的「歌頌」之外。

這將如何?請循其本,人須從沉溺於科技偉大成就之歡悅中醒覺,回頭面對自己身上那難以超克的「根本惡」。或許吧,克服了惡的問題,科技或可像美麗的詩篇,將人引進無限歡悅的境界;但要是惡一日未除,科技恐將成為一首人之將盡的輓歌,徒留感歎而已。

總之,科技確實是人類智性的榮耀,但這榮耀終究無法照亮人自己及存在之陰暗。人到底想藉著科技成就什麼?解決什麼?這絕對不是個科技問題。

(作者為文化大學哲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