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西方「婦女宗教精神」運動
到亞洲基督徒婦女神學的反省 文摘與心得

作者:rice

文件:從西方「婦女宗教精神」運動到亞洲基督徒婦女神學的反省
出版:《道風--漢語神學學刊》,第10期,1999春,103-115頁。
作者:黃慧貞(香港中文大學宗教系助理教授)



       這篇文章要討論的、是「婦女宗教精神」的宗教運動,這其中要強調的是婦女覺醒意識。「宗教精神」譯自西方基督教傳統中的一個重要領域:Spirituality,這個字不做基督教漢語的「屬靈氣質」翻譯,原因為:

       1.「屬靈氣質」的譯法最大的問題便是形成了與『屬肉』(corporal)的相對,概念上與現代發展的整合宗教相違、且非婦女運動者所能接受。
       2.翻成「宗教精神」與那些基督教婦女中的非教派化和非組織化的宗旨較為配合。
       3.與中國哲學上用「人文精神」中的『精神』所指的領域相近。

       即不單只理念,而是包括由信念體現到個人與群體的各個層面,成為認同者的生活態度和世界觀的實際指引。而在這樣「婦女宗教精神」的運動中,對身為一個亞洲一份子的婦女有什麼樣的意義呢?這篇文章所要處裡的問題是:

       1.先要處理基督徒婦女目前在亞洲處境中所面對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2.希望指出亞洲婦女神學不但不能與西方婦女神學分割,反之、希望可以在共同面對信仰架構中的父族及霸權主義裡念前提下緊密連結,另一方面更可藉不同的文化和政治經濟背景,彼此提出挑戰及豐富其討論。

一、亞洲婦女神學處境中所面對的主要問題

       亞洲的基督徒如同其他第三世界國家基督徒一樣,都處在西方宣教策略背後的殖民霸權主義及其對亞洲本土所造成的遺害。具民族意識的亞洲基督徒,在過去一世紀中不斷要在西方殖民主義餘蔭下的宣教神學與亞洲本土國族主義兩者的衝突中掙扎。對亞洲基督徒女性而言、這只是多重衝突中的其中之一,另外還同時存在於兩者之中且根深蒂固的父全主義與婦女主體意識醒覺的根本衝突。因此、亞洲婦女神學遂發出對西方基督教神學的雙重批評,且不斷地強調其「亞洲特性」(Asian-ness)。通常這可通過兩個層面表達:

       1.認同亞洲作為一個後殖民地或新殖民主義地區有它特定的社會、政治和經濟的矛盾和衝突性,並且以此為亞洲神學反省的主要場所及反省內容。
       2.認同亞洲本土的文化及宗教傳統,並以其中的原素、語言及象徵發展為亞洲神學反省的素材和主要內容。

       在這過程中,亞洲府女和其他亞洲神學都將『亞洲的』和『西方的』截然割斷,而『西方的』更成了帝國主義、霸權和父權主義的代稱。

二、美國基督教婦女開展的一個婦女宗教運動

       1968年,美國婦女神學家Mary Daly在著作《The Church andthe Second Sex》中,直接指出存在於教會建制中的矛盾:一邊宣告人在上帝的恩典中、享有尊嚴,一邊卻高舉男權主義,在其制度、神學及信條中無視或貶低婦女的地位。這個由美國基督教婦女展開的一個宗教運動,其中新關注點之一、便是體驗到教會傳統以來的『靈』與『肉』二元的分割,造成對基督教婦女的壓迫----男等同於『靈』,女等同於『肉』。這樣的神學論據結果是根本地鞏固了基督教的男
權主義。因此婦女宗教精神,正是對這個『分割』來重新思考。

◎ 美國基督教婦女的宗教精神運動的主要內容

       這是一個全面的神學更新運動,針對的是基督教文化中的二元分割。「婦女宗教精神」的主要原則之一是講求整全性(holistic)整全性首先包括要求教會在神學、詩歌、禮儀以及《聖經》的詮釋上都取替一面倒的男性中心用語,改為含括兩性的用語。再者、「婦女宗教精神」要極力提倡人與人、人與社群、和人與自然的緊緊相連的關係。也因此很自然地將宗教關懷的領域擴展到政治社會參與的層面,目標是要打破個人與政治的分割。婦女宗教運動者反對將宗教精神視為個人的、私有的以致非政治化的說法,相反地卻相信個人深度的宗教精神可以成為一種對生命的尊敬,並成為改革社會及政治制度的動力。

◎ 西方非基督教「婦女宗教精神」運動的發展及其主要內容

       由於這個宗教更新,對教會建制、傳統和《聖經》裡的男權主權提出嚴厲的批判。這個運動一開始就排斥宗派主義或有組織的宗教派流分野,而支持一個聯合性、彼此相通的宗教觀。這無疑已為非基督教「婦女精神」運動奠下了認信上的基礎。另外,是一個以婦女為中心,廣泛地認同大自然和女神的宗教運動。對她們來說,「婦女宗教精神」必須視婦女的身體和此身體的知覺及感情為神性。可以說,非基督教的這些婦女宗教主義者都相信、婦女有必要通過自然、女神及自身的生理潛在的力量的神聖。

三、西方「婦女宗教精神運動」與亞洲基督徒婦女「宗教精神運動」的關係

◎ 講求整全性:

       受西方基督教婦女宗教更新運動的影響,菲律賓的瑪娜珊和亞洲婦女資源中心的韓國婦女李愛信提出了:亞洲婦女所要追求的是一種整全的宗教精神。強調:要將亞洲基督徒婦女的宗教精神置於一個尋求全人類得整全救贖的歷史過程中。另一位韓國學者鄭景研呼應她們、強調亞洲婦女宗教精神的群體性,並要將之擴展至與整個宇宙關連,擁抱整個創造和生命。

◎提出兼容亞洲本土的宗教原素

       鄭氏主張:亞洲婦女的宗教精神必定要極富彈性和創造力,即是說不必計較宗教源頭和派別。對處於多重壓制之下的亞洲婦女來說,信仰不在於如何教人服從界率已獲取救贖,而是叫人有一種對生命的開放性和對其的基本信念。並提出:亞洲婦女的宗教精神一定要是普世關懷的,並要在對所有生命和宗教都保持謙遜和恭敬的原則下,尋求人類的合一。

       無論是整全性或以婦女經驗為中心去結合非基督教宗教原素的「婦女宗教精神」,一方面可以看出其與西方「婦女宗教精神」的脈理相連,一方面卻又看到其在發展過程中,加添不同文化處境的內容和困境。

四、西方「婦女宗教精神」的限制與亞洲基督徒婦女面對的問題

       西方社會背景發展出來的婦女宗教更新運動有它一定的限制:

       1.一直深受基督教文化所影響,以致部分美國基督徒婦女在掙脫傳統男權主義的桎梏過程中,容易有非此則彼的想法。

       2.西方社會背景強調各人的權力和選擇,抗拒個人為群體犧牲的想法。

       這兩個背景都構成了西方「婦女宗教精神」的特定處境,也同時成為要應用到其他文化時所出現的困難。而亞洲基督徒婦女可以貢獻不同的經驗,普遍亞洲婦女所經驗的壓迫不單來自基督教,也來自我們不同文化傳統,其中更包括有女神敬拜的不同宗教傳統。因此,亞洲婦女神學研究者大可對浪漫的女神主義提出挑戰。而亞洲婦女工作者、至少在中國文化影響下的婦女,少有將本身看為有獨立的重要性,在這部分、西方婦女正可提供個人釋放時的重要參考。

       很可惜的是、亞洲婦女神學在無意中都承襲了西方婦女宗教運動時出現的一些問題,譬如:
       1.在採用一些本土宗教傳統時、有否處理其對婦女壓制性的部分?
       2.而在高舉婦女經驗時、又有否處理亞洲普遍文化中特別就婦女個人與群體之間出現的衝突和矛盾?

       再者,對亞洲基督徒婦女來說,還要正視一個一直不被重視的問題:基督徒身份的問題。當然在廣義的婦女宗教精神運動中,是基督徒與否並不重要,不過從工作領域來說、要不要處理基督教的經典、宗教象徵、傳統基督教神學命題、教會觀及宣教觀等,自然有待一定程度的界定。而目前亞洲婦女神學似有意地引入本土宗教原素、而又刻意迴避基督教神學命題的作法,只會造成亞洲婦女神學對兩者都失去嚴格的批判力。

       若仍決定要留在基督教的範圍工作的話,真正要努力的就是一個真正根植於本土婦女關懷,並對基督教經典、禮儀傳統和神學命題有深入的反省和討論的「婦女宗教精神」。


反省&心得

       關於上一篇是昨天在整理論文資料時,原本想把它歸放到另一部份的,因為到後來、我的論文並不是寫婦女方面,很多以前蒐集的資料目前大多被我先擱著。這篇文章在之前,只大概瀏覽過而未精讀、想說不太長的,就想試試來寫摘要,說不定以後可以有幫助,加上昨天翻譯的工作有了一些進展,想說看些別的來『犒賞』自己一番!

       這篇文章對我是很大的提醒和鼓勵,因為她提出了身為一個基督徒、女性、亞洲人身處在一個宗教更新運動之中所做出的成果、回應、和對未來的展望、限制性和問題所在。

       這篇文章,好像也把一直在我身上的矛盾和困惑釐清了一些,長久以來讀的婦女神學、是以西方的神學研究者為主,後來雖有亞洲或台灣的研究者,但過去總覺得怪怪的、但又說不出怪在哪裡;總覺得在進行一個不太完整的轉錄、轉譯工作。進來神學院,首先先接觸的、便是所謂學院派的正規聖經語言課程,這無非是想進入聖經的閱讀/釋義工作的第一步。在改革宗的禮拜傳統中,講道是很重要的一部份、講道和聖經釋義又有最直接、最深的關係,差不多可以說:想講好道,做一偏好的聖經釋義是必須的。學校老師也大多知道我對女性問題的關注,他們的確都很鼓勵我進入聖經的詮釋工作中來讀婦女神學,這對身為一個基督徒/神學生/講道者,好像就是這麼的理所當然、無可厚非。再者、『聖經神學』向來是所謂的基礎中的基礎…基督徒嘛、總不能不說聖經吧!?但在這樣過程中,我也因此陷入以聖經釋義為最重要的「迷思」之中,會說「迷思」、便是以為「從這出發,才是真正『有深度』的婦女神學」的迷思之中。

       不過我卻忘了、想要講婦女神學,就必然是另一種perspective,這是傳統、所謂正統神學中不存在的,那麼、我所受的又是正規的教育,我如何依循傳統的方法論、而又有(至少)關注到婦女的神學的可能性呢?我又怎麼一方面顧及『正規』的訓練和訓練之中對『客觀』的高度推崇,而又生出一篇其實是顧及女性的釋義報告或講道?(基本上、「純粹的」聖經神學,會比較強調自己所最的是在還原聖經真正的意思,是exegesis(讀出),不是in-gesis(讀入)。即便現在很多的工作者、尤其是男性,已經很能提出有所謂「女性意識」的釋義結果,但這是否就是純然的exegesis?對於這個問題、以目前的我來說只是提出問題,而不做任何的回答或否定。

       對於聖經的詮釋/權威性,向來是西方女性神學研究者的首先意識到問題後所做的努力,這個努力一直持續在進行中。即便有些神學研究者被指責為過渡極端強調/高舉聖經、或貶視聖經,但都脫離不了與聖經的struggle上。亞洲的婦女神學研究者同樣也面臨相同的問題,但深處在一個非基督教影響太深(幾近於零)的文化,以及多種宗教/文化可並存的亞洲地區,如同文中作者所言:美國基督徒婦女在掙脫傳統男權主義的桎梏過程中,容易有『非此則彼』的想法。然而亞洲基督徒婦女並不單單在一個基督教傳統下(其實有很多人,基督教對其影響、是要到很大了才發揮影響力),任何一種模仿西方女性神學研究者的步伐的,也就比較容易去忽略到真正所處的傳統和文化的影響力。但卻也向作者所言:「目前亞洲婦女神學似有意地引入本土宗教原素、而又刻意迴避基督教神學命題的作法,只會造成亞洲婦女神學對兩者都失去嚴格的批判力」。這的確說明亞洲基督徒婦女在建構神學上的困境和難處,至少比西方的要多上一些。

       從這個分析,大概可以比較清楚知道之前台灣的婦女神學研究者當中,我覺得怪怪的部分是什麼了。但是「怪」,不代表沒有幫助或價值,這是整個亞洲/台灣婦女神學建構上的過程中頗具意義的時段和成果,以身為一個這個時代的努力者而言,之前的文獻反映了當時想面對的、或呈現出其無法突破的困境-----這些訊息都很重要,也都很可取。說這些、不是想阿Q地逃避問題,而是在這過程中也反映了一件事:我之所以覺得怪、是因為還用過去傳統的標準來評價,真正怪的大概是我自己吧!

       神學、尤其鑽研聖經神學研究,在神學界有滿高的地位,後來才比較清楚:因為在神學養成過程中,研讀舊/新約任一種的時間都要比別人更久。加上…我們畢竟是基督徒,一切都回到聖經、重視聖經神學也沒錯。然後就發現,重視聖經、已然成了一種口號和陷阱。維護的、就我觀察好像還是依循著傳統的神學在述說著(這當中主要是和一個朋友的對話中漸漸釐清的),這對我是一種殺傷力----對女性的殺傷力。

       依循傳統,但終究還是不會太傳統,對不?!所以會變成:當然過去的神學有壓迫女性,但那是解釋聖經的人的問題,我們要去避免。但、要去避免,卻常常像是已經避免了似的。當我在準備女性聖經詮釋的報告時,所參考的和過去釋義課程還是一樣的註釋書,所用的工具和方法也相同、頂多是因為多了所謂的女性的觀點時,我開始問自己:在這當中造成形成不同聖經詮釋的原因在哪裡(不只女性,連所謂的傳統/正統)?何以一個人的結果會不同?您會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我以為是因為每個人受到的教育/背景/養成過程的影響,簡單地說、就是他所受到的思想影響。不然何以在做聖經詮釋的報告時,我們總要注意經卷當時的背景/所面對的問題呢?還有、會產生的不同的詮釋結論了。我不是高漲背景的影響,而是強調其對一個人的限制性和我們必須時時面對的挑戰、就是您所想關注的對象的歷史、現況、發展,以及其與其它的關係。(反正…活在這個世代,就沒法兒再只活在自己的世界當中,那些我們想都沒想過的東西、都已經不知不覺當中滲入我們的生活和思想而不自知,也無時無刻在影響自己做的許多方面。)

       介紹那篇文章是因為篇幅不太長,卻都有把問題分析到,且也做了反省的部分。我向來偏好跟大家介紹不算長的文章、最好是『短短』的,這樣讀來、大家接受度高、且也會比較影成就感啦!我在大學時就聽說學生不太愛讀長的東西,而且大概2000字就算很長了,純理論的大概1000字,分享的東西容忍度在3000字之內。我自己也常常是逼著自己讀很長的東西、沒辦法。所以我自己要寫的、說的,都會盡量簡短,但是想要是短文、就得抓住要點才有其值得短的地方。

       像以前大學的大seminar一般,蒐集一堆要能消化、整理後以最明白的話講給別人聽,並且要在時間之內!任何超時的present都不代表內容豐富,而是表示這個人不會整理、對內容不夠清楚。有很多人、尤其是神學生/牧師喜歡講很多,好像深怕別人不知道他的能耐似的(這當然只是我的註腳、是不是,就要捫心自問了,我說不定也正犯了這個錯誤哩,反正沒什麼不可能的,呵呵)另外、就是盡量可以明白地分出理論部分,和自己的分享/想法部分,有多人喜歡強化自己的分享來講理論部分,好像硬要看到「點頭如搗蒜」的情形才會稍有安全感。這其實是要避免,且訓練上很重要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