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祕經驗的神學

作者:林瑋玲                

本文取材自JURGEN MOLTMAN《Theology of Mystical Experience》

零、前言

  神祕神學旨為「經驗的智慧」而非「教義的智慧」。為將神祕經驗以言語表達,所以所言述的總在談那不可言說的,對神經驗之路徑、轉折與旅程。

  為了明白其中的經驗,分享大師的心路自是最好的方式。因此Bernard of Clairvaux的"ladder of love",Thomas Kempis 之"Imitation Christ"或Thomas Merton 之"Seven storey mountain" 成為可共赴的旅程。

  這些神祕之旅的特質是倫理與神祕同時並兼的,涵蓋了道德的教導及對一種新體驗的追尋。

  自奧古斯丁以降,生命就被視為「愛的劇曲」。愛一切不快樂的,失望的,尋找的,被祝福的。因為人是一個充滿愛慾的存有,不斷渴求卻只能在神裡找到滿足,這是因人具神形象,神無限的熱情,足以摧毀一切有限、屬世的,直到在神的無限中找到平靜。

  所以古典和現代的神祕家所要描繪的,其實主要是人的熱情從失望、不滿足中被釋放的歷史,所描述的即是人與神之間愛的歷史。這愛是最具摧毀力量也最具建造力量的。

  神祕主義者用許多不同的方式來描繪被釋放的途徑,其中有五個經歷和歷程值得大家正確了解。

    一. 行動與默想Action & Meditation
    二. 默想與默觀Meditation & Contemplation
    三. 默觀與神祕的合一Contemplation & Mystical Union
    四. 神祕合一與殉道Mystical Union & Martyrdom
    五. 在神裡的世界觀The Vision of world in God
一、 行動與默想

  在西方近代,真理的標準是「可施行驗證」的。相對的,默想就顯得虛幻、不真實、抽象而脫離現實與行動。然而,近來默想被廣泛接納,應用在心裡治療以恢復行動力。實用及功利主義的攻擊默想,其實是阻止了人得平安與面對自己。

  默想是古老的「知」的方式。這被現代所一度棄絕的,其實正是我們每天都在運用的一種「觀察、省視」,只是我們未容許自己好好進入其中,以致視而不見天地與自我。


註:現代科學的「知」與默想的「知」的相對照

現代「知」的目的是掌控、擷取。
「知識即權力」,理性因此成為「工具」,只為要明暸計畫中所要得到的。而這使得「知識」成為「要擁有的對象」。
我們可以用「手」的意象來了解。To know意謂知「如何」,如何得以掌握一事物以致照我們的意思來使用。這種「實用性」認知取向影響了人際以及人與大自然和人與自我的關係。

而默想,卻是在領受、接收。默想的知是一種享受。
以意象表達,默想是運用「眼」來明白事。在觀看一山、一水、一景之中,充分看見了山、水之美,神所造的榮耀。而觀賞者亦 融入其中成為一部份。是所聆賞花朵的一部份、日落美景的一部份乃至於神的一部份。
因此,他的觀看、明暸可以改變他,而非他去改變所觀的。
「知創造了密契合一」,知識帶來的是契合,「知」為的是參與而非掌控。


  所以默想所「知」的程度,就在對其愛的程度如何。

  如希伯來人的看法,「知道」是種愛的行動而非一種控制統御。當一個人「知道」,他說,"I see it, I love you, I behold God." 這正是現代人需平衡功利現實的「知」的方式。

  這種默想的知,最重要的是為了「與自我的關係」而非其他。因為,投入社群或社會政治有可能只是為了逃避自我。當一個人沈靜獨處是無法忍受的折磨時,人就不計一切的投入活動。人群中,這種人即使如何熱心為人,都不可能帶給別人太多正面的東西,而常只是帶來他個人的「自我」,個人的恐懼以及觀念中的偏見。

  唯有那些已發現自己的人可以貢獻自己。知道自己被接納的人才能毫無轄制的接納別人。一個被釋放的自由人,才能予人自由。

  有趣的是,那些神祕經驗者看來具正面價值的東西,常是現代人以為苦痛而避之惟恐不及的。如隔離,獨處,靜默,分別,內裡的虛空,貧窮,不知.....等等。我們幾乎將這些神祕主義當作虛無主義,那些曾是修士們所追尋以見神的作為卻是現代人所逃避恐懼的。

  其實這些人是進入到內心的曠野裡去,為與霸道的自我搏鬥,與撒旦爭戰、以經歷基督的得勝。或至少,為生命建立內在的空間。

  透過他們的經驗,可以引領別人。因此,受苦,孤單,貧窮,內在的空虛,或不知的知,這些看似矛盾的方式可以教導人活在「神不在的同在」或「同在的不在」中,而能忍受「靈魂的黑夜」。

二、 默想與默觀

  默想若是一種因愛、認同、體會、參與而對目標物產生的知,默觀便是由默想中返回自我的一種認知。


註:默想與默觀的對照

默想是消融入物、忘我、物亦沈入我中。知道了所默想的﹙become aware of the object﹚。
默觀是再次回到自我的辨識,在忘我與去己之後,知道自己所知的﹙become aware of our own awareness﹚。

以基督徒的信仰來說明:

A. 默想不是「超覺冥想」,而是有明確對象﹙主要是基督的受苦﹚,使基督的歷史開放,將我含納進去。最後能清楚「他的死是為我捨己」,叫我可以參與進基督的歷史並改變我。我,觀察者,被拉進歷史中,而歷史被拉入我之中。繼而發現,我如何被接納、和好並釋放在神國裡,成為歷史的一部份。

B. 當默想後我回到自我,能明白基督如何「為我」並「在我之中」﹙for us & in us﹚。
因認知基督的歷史 — 他為我受釘,為了在我裡復活。 — 因此能說出保羅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拉太2:20﹚保羅所說的,有分在「基督的受苦」和「復活的大能」,是在信心裡一同經歷的。所以這種「忘我」的進入基督歷史和「發現自我」有復活基督在我之中,是可以一起經歷的。


  「基督為我」的默想和「基督在我裡」的默觀是相互含納彼此生成的。這兩者皆是需要的,以致我們的歷史與基督的歷史成為聖靈的歷史。基督的歷史對我們不會是活的,直到我們默觀的「知了」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工作。因此,「默觀」在此被解為「帶來我們認知基督歷史的認知」。

  這樣主觀覺醒的認知帶來什麼結果?
  傳統的答案是:在人裡面神形象的恢復。在明暸基督之同時,神在其靈魂中顯明出來。

  所以默觀的主要目標跟過程是:
Christ for us=>with us=>in us & in our history (in him)=>with him
  所為的是使人能見神,恢復有神的形象。

  "God & the soul"是神祕主義的座右銘。這與新柏拉圖主義靈魂與肉體的對立無關,而是與人的真正自我有關。
  God and the soul意即God and his image,神透過在地上自己形象的被認知而被認識。因此神可以對我們說:「認識你自己,以致於認識我,因為你是我的形象,所以你可以在你中找到我。你想在高處尋我是枉然的,若你不能在你自己中認識你自己。」

  超越拔昇以至於神的所在,實意謂著進入一個人內在的最深處,且以一種無可言述的方式航向內裡的自我。
  那越能航向內裡自我的,他將越過自己並超昇於自我之上,以致於在真理中,提升自我與神相遇。

  靈魂的神祕旅程的目標及此神學的基督觀在於人的靈魂是以神形象所造,因此領受救恩目標的基督歷史為的是恢復這形象並使之完全像神。

  這世界是神的創造而非祂的形象,唯人才是。
  所以神唯在人當中較在受造當中更可被辨認,而靈魂認識自我的知則並非經由感官而來。


註:認識自己與認識神

那真正認知自我知道己身是神形象的人,他能認識那在他裡面的神以及在神裡面的他,神亦認識那在祂裡面的他。
God's self-knowledge=man's self-knowledge
God's eye and my eye is one eye and one seeing and one knowing and one love.


三、默觀與神祕的合一

  由這種認識自我與神的合一之中,我們進入所謂的狹義的神祕合一之境。一種狂喜,消溶於神無盡之大海的時刻,如神抽象所述。然而那一刻是不可說不可知的Dark time。唯一可言說的,是靈魂進入與神的密契。

  與神密契的方法對這些神祕主義者都是有階段式的步驟層次,就如旅程或階梯一般。
  例如,人向著神的愛是被神向人的愛所牽引,當神俯就人,人因此得拔昇,這在「神的造物 => 道成肉身 => 聖靈降臨」可得印證。
  又如從人所求的恩賜,人感恩,信心產生。對神恩賜的手發生信心,再由神的恩賜之手進入神敞開的心,人始明白神、愛神。不再是為著祂的賞賜甚至祂賜的豐厚的愛,而是「單單因為祂的緣故」而愛祂。

  人的愛自造物轉向神自己,自神的形象轉向神聖的本體。
  這不是像諾斯底派對世界的輕視,而是釋放愛以對著真正的目標 — 神,而非世界。

  為了叫人可以自破壞性的愛 — 渴求必朽有限的事物 — 轉向真正值得愛的無限,此所以修士們需以「苦行」來幫助自己。
  分別、孤立、貧窮、棄絕一切至最後靈魂的自我虛無,人對神的愛才得以自世界和自我中轉向,結束「偶像」崇拜的控制,最後叫所造的和我都因神的愛得以真正自由,成為真正的自己,享受神的愛和神的「所是」。

這其中的層次為:

  由行動到默想。
  由默想「基督為我」的歷史到「在我裡的基督」之默觀。
  靜默引領我們意識他屬靈的同在,在我的裡面並叫我們裡面神的形象得以更新、復原,可視為那在我們裡面的神的形象。
  超越拔昇,因為神的緣故,至與神相合至此,靈魂才回到了原來的家。愛滿了所受的祝福,熱情與無限的歡樂,那像神的與神同在。

四、 神祕合一與殉道

  神祕之路一直被描述為靈魂航往孤寂、靜默、隔離、放棄世事世物,走入內在空無,甚至放下一切屬靈事物,而至靈魂黑夜的旅程。
  若我們深究這種經驗,則發現與其說這是信仰性的,不如更是政治性的,在殉道者身上,更多於在修士中。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試看獄中為正義被囚的人。與關愛者隔絕,失去一切人際關係,強迫性的孤身獨處,因酷刑而叫身體嚐受極限。無名、無身分,只有號碼,自我的認同摧毀。在寂靜的獄中面對「靈魂的黑夜」,如此的神祕經驗更接近基督的本相。而它真正發生的地方,其實是在「牢房」中。

  為基督的真理作證,常是會受鄙棄、污辱、迫害、拒絕的,如此我們經驗了基督的歷程,神祕者稱此為一種「印證」,叫復活的基督可以因我們分享祂的受苦,而生發顯明於我們裡面。

  Echhent稱,受苦難是叫神在「靈魂中顯現」的捷徑,特別是當我們為真理作見證時。神在牢獄中,在審問、酷刑、肉身的哀痛,靈魂的黑夜中。這便是殉道者的神祕主義。

  當靈魂願跟隨基督時,必會在身體力行與政治行動中跟隨了基督。十架的神祕經歷就在殉道者受苦的路程中,使徒與教會歷史亦表明了這種殉道的門徒品質。然這種為神殉道與士兵為國死的不同,在於他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因此有基督復活極大的盼望。

  受苦所為基督教作的見證,是更深的一種與基督的團契,且為所有受懼怕者宣示出來世的盼望為何。使徒教會既是建立在殉道與受苦之上,今日的教會恐是離它的本色越來越遠了。

  能夠早點在靈修的密室中為囚牢的時刻作預備,未嘗不是個智舉。能夠默想復活主的傷痕以致於徹悟人命運中的軟弱恐懼,便能在我們被迫與世界隔離前經驗救贖性的自由為何。

  同理於殉道者的特別神秘之路,我們在世上的「平常生活」亦有它的「靜默奧秘」與「殉道」之質。

  我們的靈經歷「十架路」與「基督同死」不是只發生在屬靈操練與公開的殉道之時,而是可能在生活的尋常苦痛或為愛而受的苦當中。基督的受苦、被拒和受釘的歷史足以包容所有經歷拒絕、苦痛與懼怕者的苦難。

  在基督裡,每個受苦的人總可以找到安身之地而得醫治與蛻變。基督的受苦不只涵蓋、醫治了現今人的苦楚,也統攝了那未發生的將來之苦。因為這一切都在神完全的審判當中,無一例外,無人可與基督無關。

  因此經歷那「在我裡的復活基督」之體驗,不是只單在屬靈默想的高峰,或在死亡的幽谷裡。而是何處有真愛的體歷,何處就有簡單的復活之體會。

  也許「平常生活」的神秘主義才是最深奧的一種。能接受生活中的「小」與「平凡」才是真「謙卑」。因為在「黑暗時刻」,「起始」與「終點」是並存的。在那刻,時間即永恆,永恆即時間。

  要尋找生命中特殊的「神聖時刻」(Kairos)其實很簡單,也所以很困難。這其中的秘訣就是常保「赤子之心」,或就如敬虔主義者常稱的,簡樸。

五、 在神的裡面看世界

  神秘主義常被責為輕看世界與肉身,更常被用來引證新柏拉圖思想或諾斯底主義的二元論。而且我們還能在神秘主義神學裡看到泛神的思想描繪:「多即是一,一即是多,在神裡」。有修士在禱文中寫道「一切的造物不過是神可觸之物的聖愛,是祂的美的反照,對我們的愛的文書。」

  神秘神學家並非不諳舊約中的「創造」教義。只是從神來看這世界,他們更喜歡用如「日」之「照耀」、「洋溢」、「泉源」之美的意象。以致於在神的裡面觀看世間便成為「回家」、「進入」和「融合」。

  從思想史角度來看,他們使用的是新柏拉圖主義的語言,論到一切事物由一與多衍流出來,又歸於它。神學上,這是屬「聖靈論」的語言。

  對照於世界的受造和神在歷史中的「工作」,聖靈是「澆灌」在凡有血氣的(珥3:1,徒2:16),和進入我們心中的(羅5:5)。由靈,一個人才能重生(約3:3)。「靈」的恩賜不是由「無中造出」的,而是由聖靈運行出來的。靈,生命的賞賜者,藉由「永生」的「降臨」與「住在裡面」來「充滿」一個人。

  聖靈的歷史,從最原始的創造之時就有不同的神聖同在方式。人在肉身之中及新天新地皆是神所居的「殿」(林前6:13-20)永恆的「安息日」,便是神的安息並安息在神之中。

  因此聖靈的歷史便趨向保羅那「泛神」語氣的終局 — 「在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和合本)"that God may be all in all"(或譯為「叫神為萬物並在其中」)。(林前15:28)

  聖靈澆灌凡屬血氣的並被神所榮耀的新世界,這整個歷史過程即是神秘主義神學所謂的創造和救贖,只是他們以新柏拉圖式的意味表達。「凡擁有神的,就是以神聖方式領受神在他之中的,神必顯耀在他一切的事中,他在每件事上亦必得見神。」

  如此,我們來看這種泛神觀點的世界觀,其基礎是上十架的基督。
  因為基督的受死,神將一切的邪惡、罪與責難因著祂無限的自我捨己與愛轉化為善、恩典和揀選。祂的受苦正是聖靈的奇中之奇,天下無可自外於基督受苦之愛的大能。在如此的十架神之下,一切造物已是依祂而生,亦因祂被轉化在祂之中。

  沒有十架的基督,神在如此的世界只怕是個幻象罷了。若不能辨識神因祂無盡的愛而受的苦,沒有什麼泛神論可以在這充滿死亡的世界中站得住腳而不變成「泛虛無主義」。唯有清楚「上十架的神」,才能給予在神裡的世界觀一個堅固的基礎。因此是在這十架之下才得以有「神在萬物,萬物在神之中」的觀點。

  那因「信」得見神在那「被神所棄的受釘者」的,必得以見神在萬事萬物之中。正如一個人在經歷死後,方在每一時刻更強烈的明白何謂生,因為他終於明白生命中每一時刻的獨特性。

  這樣的世界觀正是受逼迫者和殉道者的體驗,也是神秘主義者在靈魂黑夜和尋常生活中的看見。(羅馬書11章36節,使徒行傳徒17章2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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