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神學

作者:基甸

上帝與苦難
     ——二十世紀神學家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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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921大地震讓人追問:「上帝真的是慈愛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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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紀是一個苦難深重的世紀。兩次世界大戰讓曾經對人類社會的樂觀與進步深信不疑的人文主義顯得尷尬。而另一方面,苦難的問題,也對相信至善至愛而全能的上帝的基督教信仰和神學,產生很大的挑戰與衝擊。這些在網路上關於基督教信仰的爭論中已經非常明顯。在網路對話中,批判基督教最常見的質疑就是「舊約里面的上帝殺人如麻,血腥殘酷」的問題。當基督徒用「上帝的公義」對這個問題進行回應的時候,「惡有惡報」的部分也許還能夠被質疑者認為有點道理,而「無辜受苦」(我得首先說明一下,我並不認為有些「無辜」的是真正「無辜」)的「天問」卻確實很難用上帝的公義來解釋。如果真正無辜的人蒙受苦難,甚至如約伯那樣達到「義人受苦」,問題顯然就已轉化為「苦難」的問題。(所以我看待這類質疑,實際上都等於是在看待苦難的問題。)

  也許正是因為20世紀特別殘酷的歷史現實,20世紀的神學家們對“上帝與苦難”的問題有非常多的論述。“上帝受苦”的“苦難神學”特別為20世紀基督教趨于“多元”的神學思想所重視,為各路神學家所強調:諸如卡爾.巴特的“上帝的苦弱”、邦霍華的“上帝的痛苦”、烏納慕諾的“上帝的憂苦”、別爾嘉耶夫的“上帝的悲劇”、赫舍爾的“上帝的悲愴”、云格爾的“上帝的受難”,以及莫爾特曼的“十字架上的慘情”。

  其實“苦難神學”本身並不是那麼“新”的神學。早在1518年,馬丁路德在闡述“因信稱義”的十字架神學的時候,就指出:十字架上的上帝不是通過力量和榮耀來將自己彰顯,而是在苦難和十字架上顯示給人,使罪人能夠得以“因信稱義”。所以唯有通過對十字架上的上帝的認信,罪人才能“因信稱義”,而且只要通過對十字架上的上帝的認信,罪人就能“因信稱義”(“唯獨耶穌”、“唯獨恩典”:無論基督徒的行為多麼“屬靈”,都不“足以”在上帝面前稱義,基督徒的罪得赦免而“稱義”,完全是上帝的行為,上帝的恩典。)20世紀的“苦難神學”只不過是更具20世紀的時代性而已。

  苦難常常是人們抗議、起訴上帝、否定上帝甚或詛咒上帝的理由。因為“萬能”的上帝“應該”為人被遺棄在苦難之中負責。卡繆曾說:「即使接受上帝存在,伊凡(托斯妥耶夫斯基著作「卡拉馬助夫兄弟們」中的主角之一)也不會在人類遭受的苦難面前向上帝屈服,反而在對人類遭受的苦難進行了長時間的思考以後,怒火越燒越旺,最後把「即使你存在」變成「你根本不值得存在」,甚至變成「你就是虛無」。。。」因為苦難得不到說明,人類的受苦似乎就成為拒絕上帝的理所當然的理由。

  苦難是各種宗教和哲學都無法逃避的主題,各種信仰也力圖解釋苦難,給一個合理的說法。但是,苦難一直是個無解的問題,尤其是「無辜受苦」。在這個「事實的實存」面前,一切解釋恐怕都蒼白無力。莫爾特曼曾說,即使勾消了上帝,人的苦難仍然得不到說明,也絲毫得不到減輕。天主教神學家漢斯.昆公正地指出:無神論哲學和虛無主義者(如尼采)提倡的人自己承擔自己的命運--包括苦難的命運,結果是使人自己成為人類無邊苦難的被告。這一點連卡繆自己都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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