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Pi的奇幻漂流》
【作者】Yann.Martel
【譯者】趙丕慧
【出版社】皇冠
【故事簡介】
作者在印度掙扎著尋找寫作靈感的時候,有人告訴他可以去多倫多找一個叫皮辛.墨利多.
帕帖爾的人,因為他有一個精彩的故事。皮辛(後來改名Pi)的父親是印度朋迪榭里動物園的
園長,所以皮辛有很多機會跟動物接觸,他對動物的習性深感興趣;而一家四口之中,沒有
人對宗教感到興趣,除了皮辛之外。由於甘地夫人執政之後採取高壓統治政策,造成國家局
勢動蕩,於是皮辛一家人決定賣掉動物園,移民到加拿大。他們隨著轉賣到國外的動物搭乘
油輪,沒想到發生船難,只有皮辛他一個人被拋在救生艇上,跟著鬣狗、紅毛猩猩、受傷的
斑馬和孟加拉虎---理查.帕克在海上漂流著。可是,在一望無際的海洋中,到底要怎麼樣才
能讓一隻大老虎聽話呢?三個宗教的神會如何解決他的困境?
*遇見少年Pi
打開序言的部分,作者先自述這本書是怎麼寫出來的。就像是毛線球的線頭,它可以告
訴你這團毛線球是什麼顏色,材質是合成纖維或是純羊毛。序言帶出了幾個線索,故事的主
人翁Pi原先生長在印度,跟動物園有關係,後來居留在加拿大的多倫多。而且故事會「讓你
相信上帝真的存在」---胡蘿蔔已經吊在眼前,就等著讀者用驢一般的專注往前走,看看最後
是否會吃到「遇見神」這根通往永生的胡蘿蔔。
序言生動地寫出志在從事文學創作的人,在創作時靈感便祕、作品乏人問津的無奈,「書
店裡的展示架上一排排的書籍整齊羅列,就像排隊準備參加棒球賽或足球賽的小孩,而我的
書就是那種沒有運動細胞笨手笨腳的小孩,誰也不想選他當隊友。」這是我讀過關於作品滯
銷時最生動有趣的形容詞。
雖說是「自序」,但故事裡的敘事者是否就是Yann Martel本人,我們無法得知。Yann Martel
在此用了一個高明的技巧,序言中提到作者第一本出版的書籍銷量慘淡,二次跑去印度尋找
寫作靈感,這都是Yann Martel本人的親身經歷,因此讓書中後來傳奇故事顯得似真似假,Pi
到底是出於Yann Martel的想像,還是真有其人其事?
真實的故事有時比小說還要來得傳奇,而傳奇故事中也時常脫胎自真實生活中的荒謬
處,讀者願意相信哪一個呢?關於何謂真實的議論,在故事的第三部有極精彩的對照,成為
這個故事貫串前後的重要主題之一。
進入故事本文之後,很快的主角Pi就以第一人稱成為主要的敘事者,作者則退居為紀錄
的人,偶爾出現插個話,為讀者形容他眼前的Pi是什麼樣子,會煮哪些菜,家庭生活如何等
等。
成年的Pi進入大學選修動物學與宗教研究,這樣的選擇與他少年時代的生活、那次海難
劫後餘生的經驗習習相關。沒有浪費多餘的口舌,作者讓我們很快地就進入Pi在印度的生活
當中,像是Pi的名字由來---涉及到他為什麼後來要改名為Pi,學習游泳---日後他在海上漂流
時必備的本領,在自家動物園觀察動物的心得---在救生艇上馴服理查.帕克的理論基礎,宗
教經驗的啟蒙和天馬行空的探索---海難中生存下去的動力,還有,理查.帕克到底是誰?為
什麼Pi要想念他?
Yann Martel 對於人物設定和時空背景十分留意,所寫的每一個部分都是為後面的故事仔
細舖路,力求不讓傳奇的海上求生全然變成天外飛來一筆。Yann Martel把Pi的武器都添足了
之後,才讓他上戰場。Pi的性格調性以及人生所關注的話題一直就是動物和宗教,此二者形
成了Pi的獨特宇宙,船難帶給他生命的逆轉,誠如他自己所言:「我是個相信形式、相信秩序
的人」Yann Martel沒有讓Pi最後成為研究船隻安全的科學家、或是始終無法撫平傷痛過正常
日子的生還者,因為他所塑造的Pi是個有信念的人(無論其信念是否獲得讀者的認同),他沒
有背叛筆下的人物,緊抓住前面所舖陳的脈絡,個人以為這是值得嘉許的地方。小說家的惡
夢之一就是人物逐漸變形,最後完全脫離掌控,變成完全的陌生人。
*從皮辛到Pi
Pi的原名是Piscine Molitor Partel,直接音譯為皮辛.墨利多.帕帖爾,Piscine是法文中
游泳池的意思,不過由於發音近似於英文Pissing(Piss原意是「小便」),所以他常常被同學
取笑,繁體中文版的譯者翻成「屁腥」,不但音近於原名,而且也翻譯出之所以會被取笑的那
種尷尬。後來,皮辛在一次自我介紹中,他決定替自己改名為Pi,原來名字的前兩個字母,
也是希臘字π的拼音。
π,有無法整除的小數點,宇宙中一個神祕而無盡的數字,無可避免的不完美。
Pi說:「我最討厭我的綽號的地方就是無法整除的小數點。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個妥當的了
結,這是生命中的大事,唯有如此你才能鬆手,否則你就會永遠都有該說卻未說出口的話,
你的心會充滿懊悔。」
生命中不是每一次都有機會做個完美的了結,就像π這個數字一樣。Pi的生命不也是遺
憾重重嗎?對於完美的期待或是幻想,是人類沉重的負擔,如同夸父追日的神話,以死亡做
為追逐的代價,之後,由夸父的血肉化育的山水生靈,頂多只能讓后羿射掉十一個多餘的太
陽,頂多只能讓美國人到月球的廣寒宮插面國旗以示到此一遊。
因為除不盡,所以不完美;然而就是因為無盡,也象徵生命以不完美形式延續下去,一
如Pi的信仰讓他從船難中生存下來。奇蹟無法任人予取予求,所以顯得格外稀有,難以解釋,
Pi不是用信仰去換取奇蹟,只是剛好奇蹟回應他的信仰。
*動物園---自由重要,還是生存重要?
Yann Martel花了不少篇幅在描寫Pi眼中的動物園,除了塑造Pi與動物之間的情感連結
之外,筆者以為他還意欲藉著動物園是否有存在價值的這個議題,來討論生態失衡、何謂自
由等等。
「有關動物園的胡扯,我聽過的差不多就跟人家講的關於上帝或宗教的胡扯一樣多。本意良
善但資訊錯誤的人認為動物在野外更『快樂』,因為可以過『自由』的生活。……其實大謬不
然。野生動物過的是一種不得不然的強制生活,社會階級分明,步步危機,經常挨餓,隨時
需要保衛自己的領土,一輩子都有趕不走的寄生蟲。這種環境就算自由又如何?」
接著他以動物有固定活動的領域,不喜歡變動或意外的情形發生,動物住進動物園,就像人
類買個房子住進去一樣,動物園裡有人清潔環境,提供食物,因此如果動物有智慧,牠們會
寧願住進動物園,更何況動物天性就是有什麼將就什麼……之類的理論來推斷,動物園其實
也不是那麼糟。然而這樣的立論基礎有許多值得被討論的空間。
首先,不是每個動物園都有佔地千頃的空間。Yann藉著Pi說出「動物在野外只走固定的
路線,一季又一季,為了同樣迫切的理由」,在野外所謂「固定的路線」可能長達幾千公里(如
侯鳥),短則幾公里,絕對不是動物園裡幾百公尺的活動範圍可與之相比,特別是對大型的野
生動物,不管牠們是出於嬉戲或是生理結構,都需要廣大空間讓牠們活動,劃分範圍。如果
Pi(或是Yann)有機會來野柳,看看一間單人套房大小的籠子關上四、五隻孟加拉虎的情形,
也許他的想法會有所改變。
再來是,人住進房子,是出於自己的決定,以及對遮風避雨的基本生存需求,因為人沒
有厚厚的毛皮,不能冬眠,五官不如野生動物敏銳等等,但是有多少野生動物是一開始自願
闖進動物園讓人關著?蟒蛇需要遮風避雨嗎?北極熊需要吹冷氣嗎?野生動物不像已經馴化
的動物如貓狗等,後者歷經許多年代,調整其體型和其它生理結構,才終於能習慣人類豢養
的生活,可以接受圈養,甚至會主動表現出希望被豢養的願望。
談到自由行動,對於家中寵物是否適合被放牠們自行出外活動,在國外有兩大派陣營持
相左的態度。贊成的人,主張即便是家庭寵物,也必須讓牠們保有一點動物想到戶外活動的
需求;持反對意見的人則認為,尤其是在大都市,讓寵物自行外出,特別是只不過是滿足主
人自以為是的幻想,事實上,寵物出去可能會面臨幾個嚴重的問題:傳染病、跳蚤、其它動
物的騷擾或攻擊、走失、車禍、造成更多貓狗的意外繁殖,攻擊他人飼養的寵物等等,既然
牠們已經是馴化了,就不要再把牠們視作野生動物。
許多救援野生動物的機構,其成立的最終的目的,不在於將瀕臨絕種的動物豢養在人造
空間裡,而是暫時提供牠們復育的時間和空間,並且幫助牠們重新學習野外謀生的本能。這
是一種尊重大自然賦予野生動物的本能,儘可能還原到人類不妄加干涉的狀態,這些保育人
士知道,人類一旦完全插手介入野生動物的生命,無論出於何種考量,只不過是另外一種形
式的災難,就算人類是所謂的萬物之靈,人對自然的主權不能無限上綱。
如果說,以為動物喜歡在大自然裡風吹雨打挨餓受凍是一種誤讀動物的謬思,那麼,反
過來問,認為動物完全只受生物本能的趨使,而願意待在飯來張口茶來伸手的有限空間,這
何嚐不是另一種謬思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更何況,Pi自己也發現「動物園裡最危險的
動物就是人類」,動物就算關在動物園裡,還是會有人想盡辦法闖進去虐殺牠們。關於這方面
的發現,Yann用一種滑稽中見荒涼的筆法為讀者緩緩道來。
不過,Pi有一點沒有說錯,在這個日漸惡化的星球上當隻野生動物是越來越困難了,如
果只著眼在動物的物種生命能存續下去的話,未來恐怕動物園是主要管道之一。
自由無法確保快樂,某些限制反而延續生命。
「說了那麼多我並不是在幫動物園說話,堅持動物園有多好。只要你們喜歡,儘管把動物園
都關閉。(只希望殘存的野生動物能在日益縮小的自然世界裡苟涎殘喘。)我知道現代人對動
物園的好感是愈來愈少了。宗教也面臨相同的困境。某些對自由的幻想不僅損害了動物園,
也損害了宗教。」
不清楚作者他所謂「對自由的幻想」指的是什麼?每個人對於自由的定義不盡相同,因
此,當你的自由踏進我的界線時,到底是我的自由重要?還是你的自由重要?當何春蕤以學
術研究自由為由在網站上放人獸性交的照片時(動物選擇在適當期間,與自己同類交媾的自
由在哪裡?),當日本人以「進出」二字取代侵略行徑時(有誰說你可以自由進出別人的領土?
你家願意開放讓別人進出嗎?你家婦孺願意讓他人自由凌辱嗎?),當婦運團體以法律無法禁
絕婚外情、為婚外性去污名化、顛覆父權性政治等等為由請求通姦除罪化時(因為禁不了,
所以就不禁嗎?那盜版要不要禁?原配要告配偶或是第三者,其間涉及的原因太多,如何能
以“女人何苦為難女人”,避免最後通姦罪都只有告第三者?那第三者何苦為難元配?原配
沒有決定要告哪一個人的自由嗎?)……他者的自由在哪裡?如果「對自由的幻想」指的是
「依憑個人意志標準來決定」的自由,那麼,損害的不止只有動物園和宗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