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母親就離開家了。母親是很不情願地離開的,甚至寫過血書。那不能 挽回的,究竟是父親不留情的拳頭,抑或是母親的罪證確鑿,我已無法追究。

父母的婚姻就外在條件來說,簡直是完美的組合—在外表、學歷、職業、家 庭狀況上相差都不多。出現裂痕前,我們也像是完美的家庭—父母相處融洽,兒 女健康可愛、學業優良,全家人都喜愛藝術,也常有時間相聚,還一起上教堂。 在事件爆發前,我甚至沒有察覺到蛛絲馬跡。當父親將母親打到差一點腦震盪時 ,平日往來熱絡的親戚都束手無策。後來全家還一起去過教堂一段時間,到了父 親執意離婚時,牧師到家裡來長談都沒有用。

儘管父母一直告訴我他們的離異與我無關,而且在互相指控對方是罪魁禍首 的同時,並不抹煞對方對孩子的愛,然而成長的艱辛一直令我懷疑:倘若他們真 的愛我,怎麼忍心將我放在這樣的處境?

離婚在當時的社會還不是那麼普遍。老師、親友特別的垂詢總是令我很不自 在。

在一位好友的母親關懷中透出一些不屑之後,我就不再輕易主動向人提起父 母的婚姻狀況。

然而不讓人知道是很難的。由於父親禁止母親探望我們,母親只好到學校去 看我們。母親每次來總是帶了許多的禮物,難免就引起同學的好奇。即使我出了 社會,經濟可以獨立了,母親還是這麼做。人們的關懷雖然不一定符合我的需要 ,我還能體會他們的善心,但當有人問起父母離婚的原因時,我就很不舒服了— 因為不管誰的說詞是真的,都令人難堪。

最糟糕的是有些人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會對離婚作出負面的評價。媒體上 經常有「問題青少年多出自問題家庭」的言論或統計數據,更使得家庭的問題彷 彿成了羞恥的烙印,以致於我開始學會對不深交的人說謊—如果必須談起家庭狀 況—只要不說父母離婚這件事,光說父母的職業或給予我的事物,我的家庭還很 令人稱羨呢!

在父親半放任半民主的教養下,我本來是活得很自在的。父親並沒有把我當 女孩子養,而我在缺乏女性角色認同的環境中也成長得有男孩子氣。我的青春期 正好是母親還在顛沛流離的時候,而父親也沒能幫上什麼忙,遇到生理問題,只 得自己想辦法。很多事情必須自己去面對之後,也就養成了不求人的習慣。

求學期間,我一直以自己的獨立和志向自傲。雖然嘗過感情的挫折,總認為 那是個性不合。年紀漸長,自己經歷和看別人的感情故事多了,才知道「外表」 常是男孩子選擇對象的第一要件,而我的先天不足和後天失調正是我最大的致命 傷。

偏偏母親經常念叨所謂男生喜歡的女生類型,卻不知道我再怎麼努力也達不 到那種標準。我的志向、興趣、努力在母親眼裡完全一文不值。在我有了自主的 意識和能力,懂得體貼母親的困難,而想多陪陪母親後,母親迎接我的卻總是從 頭到腳、從內到外的批評。我知道母親是為我好,可是內心不禁感嘆母親如此不 了解她的女兒。我不能怪母親,每年她都是第一個替我過生日的,但生命中微妙 的蛻變和重大的轉捩點母親卻沒能參與。

父親事業的成就使我一直不自覺地把父親當成模仿的對象,但父親失敗的婚 姻卻是我的殷鑒。母親一直希望我成為理想妻子的形象好找一個理想丈夫,但這 種理想並沒有母親的親身經驗為保證。我渴望建立一個美滿的家庭,卻害怕落入 父母婚姻的覆轍。父母曾為基督徒的身分更令我懷疑這個宗教能夠給人的影響。

在我的成長經驗中,我體會到人只有靠自己才能克服一切難關,因此很難接 受有神的信仰。一直到我的智力和 EQ 遇到了我不能解決的困境,在我幾近崩潰 的時候,神的愛讓我重獲新生。神的愛彌補了父母不能給我的部份。從對罪的認 識,我也比較能理解父母的不完全。在與父母的關係上,和我自己的未來上,我 所無力解決的、無所適從的,現在可以交給神。回想這一路走來,我所賴以自立 自強的天賦或環境優勢,豈不正是神抱著我走過的腳印?

現在我最感到困難的,是如何讓曾是基督徒的父母回轉。父母離婚的原因, 或離婚後的生活,可能都犯了「天條」。這當中父母有很多的無奈,我不忍心讓 父母被「罪」的審判再次打擊。而基督徒間對罪的態度,也使我不敢提父母的問 題。但我知道在神沒有難成的事,就將一切仰望在神手中吧!

註:當作者註明是「anonymous」(無名氏),表示作者連自己的ID都不願意 呈現。這是一種程式設計下的功能,讓人可以在完全隱藏的情況下講自己的心情。 這功能經常導致藏污納垢,很多人用這方式「言語暴力」「言語色情」的搗蛋,但 是也有人用這個方式,說出自己從來就不敢跟人說出的真實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