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之前提預設的源起:
我想,處在二十世紀中『苦難的中國』、『苦難的台灣』,若是產生與gospel
所描述的相似社會變遷心情,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所以gospel根據七十年代
的知識份子之心路歷程而寫出的小說『失根的樹』,才能創下海內外華人討論
區受到最多最大回響的網路世界記綠 ── 不只是他描寫的深刻,更重要的是
觸及苦難中國與苦難台灣的社會良心。
然而,我所思考的出路,與gospel類似,又有點不一樣。
對我來說,『尋找文化深層意識』所創成的問題,己經不能再是我所關心的重
點;因為,從黨外到民進黨,從民進黨到建國黨,從國民黨到李登輝時代,從
國民黨到新黨,從文化大革命到四五,從四五到六四天安門;兩個苦難的社會
,己經不只發問了幾千萬次,而且急迫需要答案 ── 這種急迫,在大陸思想
界遠比台灣更為緊張,理由我個人猜想是台灣的苦難遠比不上大陸的苦難之故
......不過,我要指出的是,這種『急迫尋求解答』的過程,使大陸思想家往
往勇於提出貌似激進的答案與方法:例如說,主張以基督教更新中國文化的思
想,絕對不是psycho發明和建構的,大陸學者相關的『世界級思想研究』己經
國際揚名。而大陸的『新儒家』,與台灣的新儒家,多了非常強烈的批判色彩
,尤其以『反理學』為著。大陸的佛學研究,如我在宗教板常常提出的,他們
根本就否定大陸與台灣『流行的佛教』是真正的佛教,斥為與莊禪結合造成敗
壞社會的假佛教。以上的『激進』立場,並非沒有世界級的學術思想價值,也
不是完全正確,他們的特性,是『嘗試提出解答與方法』,在這種立場之下去
『發問』。而不是,純粹根據追求『正確性』而進行發問或批判。
二、提問、解答與映證:
對我而言,經歷歷史上的中國苦難與切身的台灣苦難之後,我的提問是:
『 為什麼中國文化與台灣社會這麼缺乏社會與個人的正確相關性? 』也就是
我最常說的:『 為什麼中國文化與台灣社會總是把個人與社會相互化約? 』
如同我前一篇文章所描述的『尋找出路的急迫性』:既然己經知道有『社會與個
人相互化約』的嚴重問題,那麼再來的問題就是『如何改變這種致命問題?』。
要講『如何改變』,必然得同時牽涉到『思想』與『實踐』的兩種方法,因此一
方面得深思『思想上』的解決方法,一方面得嚴厲要求『自己至少要能實踐』,
第三是『想出來的解決方法必需被證明為『有效』!』。
第三種要求,就是我為什麼在治學上要區分『心理實相取向』與『純粹思辨取向
』的重要理由。一個會造成人們變得更不理性的『理性之定義』,就算是正確的
思想,對我來說是毫無意義的;只有讓人們能更理性的『理性之定義』,才算是
通過了『心理實相取向』之檢驗。
而我對『社會與個人互相化約』的錯誤思想,所認為一種可以『有效解決』該思
想的法,因為我體認到這種錯誤不是發生在『個人思想謬誤』的層次,而是『文
化深層意識』的層次,所以純粹針對『個人與社會不可化約』的思想辨正是完全
沒有效果的,因此我才會與大陸學者一樣提出『做為更中新中國文化的基督教信
仰』之思考方式,當作是進行這種『文化議題』的基本前提。
我一點都不否認我本來一點都不相信這個什麼基督教,一點都不相信上帝,還立
誓為了避免自己提出的思想『不公平』所以一定不能為為基督徒免得被人笑說是
老王賣瓜......;所以上述的『更新文化』之思想,早在多年前就成形了 ──
只是,如同許多大陸學者一樣,我們這種『文化基督徒』本來不算基督徒不真正
信上帝,可是研究這種取向走多了,居然很奇怪的一個個最後都心甘情願受了洗
,直接與上帝對話,不再只是單單與基督教在文化議題上相遇........這種奇怪
的後果,只能說屬於不可論證的神秘體驗範圍吧!
今天我對中台事件的反省與實踐就是這樣:
第一、如果社會不是這麼不公平不正義的對待中台禪寺事件,那麼我的立場就是
要大力批判中台事件中,許多佛教實踐者面對社會與個人分際的拿捏實在
非常膚淺。
第二、但是,由於社會對中台禪寺的對待遠遠遠遠超過他們所犯的錯,所以我選
擇站在『批判「攻擊中台禪寺」』的立場。理由是,個人對中台禪寺的否
定,必需與社會情境進行協調;如果社會岐視迫害中台禪寺或佛教,我就
沒有權利把『個人對其否定』依附在『社會對其迫害』之上,這就是中國
文化與台灣社會最缺乏的『個人與社會不可相互化約』之實踐哲學,在一
般的觀念中,總認為『只要他對中台禪寺的批判是正確的,他的批判行為
就一定是正確的』,這種把社會化約成個人的思考,正是造成媒體一下子
對一個禪寺或宗教能如此惡毒攻擊卻沒有一點起碼的反省能力之主因!同
樣的,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大陸的天安門事件,又有多少人使用這種思
考方式:只要發覺「被壓迫者」有道德錯誤,就理所當然心安理得的與『
壓迫者』一起對『被壓迫者』進行結構共犯的幫兇?
第三、基於『個人與社會不可相互化約』的觀點,即使我再怎想批判中台事件,
也只能選擇沉默,等到媒體的炒熱平息後,才能嘗試進行一些分析;不過
,事件平息後,再拿這個事件出來當例子,好像也沒有什麼必要了。
第四、因此,我寧可在這次事件中,避免思想的辨正與建構,而花費最多精神在
『思想與信仰的實踐』。所以,我選擇『批判基督徒自己人陷入結構共犯
』,更選擇『批判立場類似的政治改革份子居然認同迫害中台禪寺的孝道
至上主義』。
事實上,我這樣的思想實踐,加上信望愛站基督徒弟兄姐妹的配合,對台灣避免
『社會和個人相互化約』的陷阱,有多少『成效』呢?很難說,但是,我確定對
自己基督內的弟兄姐妹們,這次的思想與信仰的實踐是頗有所成的,希望自己沒
有看走眼。
因此,從這樣的經驗,足以證明『做為更新中國文化的基督教信仰』這個前提,
絕對不是隋隋便便亂找的前提,而是有思想與歷史的『似真性』,也就是博蘭尼
的知識論所強調的:當尋找解決方法時,己經默會了這種解決方法的可能結果。
這種前提所默會的可能結果,就是這段中台事件期間基督徒在宗教板的表現。
三、回應「激進」一事:
所以 gospel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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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我是否要建立基督教文化或建立基督教國?我在這裡先鄭重否認。其
實就連屬基督教信仰中較激進的psycho,都沒有這個企圖。psycho之激進,自然
跟他從野百合學運,到佛教徒,到基督教徒的心路歷程有關,這是他必須經歷的
成長之路,旁人也無從置啄。但是激進,與建立基督教國或基督教文化,還是有
很大的差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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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這段說是對,也是不對.........:)
走向類似我這種『文化基督徒』的路線,由於『提出解答的急迫性』,的確難免
都會進行貌似激進的批判與構想!但是,另一方面我也絕對不同意這算是『激進
』。當 gospel 認為這種思想是『激進』時,他的立場是站在『這種思想是否是
真正的基督教信仰?』的角度進行評價,當然會得到這種結論。但是,我得強調
,如果不以基督教立場來評價,我這種『更新文化』思想是絕對合理的學術治學
方法與態度,唯一可能發生的不合理,就是我們的立論出問題、前提和結論不一
致。
另一方面,一個『文化基督徒』走『更新文化』的思想時,他並不是不能從這個
立場去直接與上帝對話,他最後會發現基督教絕對不能『更新文化』,而是『基
督教只能批判文化』。但是,一個『信仰的論述』與一個『文化議題的論述』終
究是大有差別,信仰上得到正確的基督教信仰與文化議題上的『提出解答』中間
有一條難以跨越的鴻溝,能夠正確成功溝通的大概只有上帝.....:)
四、結語 ── 對討論的期望
gospel 原文強調的『誠懇說出預設』,這真是非常正確的討論方式!任何討論
,永遠是『使用一組前提在批判另一組前提』,如果自認為自己的思想是毫無前
提所以永遠公正客觀的,這就是嚴重犯了『極端實證主義』的謬誤!當然有一種
情況是例外的,就是討論的原始作者犯了『前提與結論推論不一致』的謬誤,我
們可以平心靜氣看看,看看自己對別人的批判,是放在對方的前提呢?有沒有忘
了自己的前提而一味對別人的前提批判呢?還是批判的重點的真的是對方前提與
結論的不一致?
要進行『平等而且有意義的討論』,最好要誠懇的說出彼此的前提,這一點或許
我們自己也很難達成,但是終究得以此為『理想目標』;絕對不能要求每一個人
都要做到這點,但是對於『熱心討論出路』的討論者,這可能就是合理的要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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