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達文西密碼》,覺得「小說家」還能當作護身符,真是不可思議。沒有任何學者專家敢大剌剌地在自己的論文或著作首頁上題說:「本著作內容均正確無誤。」可是丹•布朗在他的小說有一頁寫著斗大的「事實」兩個字,並說:「所有本書中關於藝術作品、建築、文獻以及秘密儀式的描述,均確有其事。」「確有其事」的英文是「accurate」,是正確無誤的。不過,因為是小說,又不必加附註,說明出處來源。丹布朗打著小說的旗幟,又拉著「正確無誤」的布條,拋出很多他所謂「研究」過的資訊,也竟然讓不少讀者信以為真。只是,看到書中的一些錯誤,我很疑惑:他到底作了什麼「研究」(見「謝辭」)?而且,如果我們請他把書裡講的一些主張註明出處,他真的註得出來嗎?
書中作者一直稱「最後的晚餐」是「溼壁畫」(fresco),中文翻譯很正確,因此看來更刺眼。所謂「溼壁畫」是把顏料畫在溼的灰泥壁上。可是「最後的晚餐」是蛋彩畫在乾的表面上(也是快速剝落的原因),稱之為「壁畫」(mural)。看見書中這幾位「有學養」的專家,口中左一個溼壁畫,又一個濕壁畫,尤其看中譯名稱,非常礙眼。
同樣在57頁,主角藍登說「達文西曾創造出眾多令人屏息的基督教藝術」,並且曾接受「數百件有利潤的羅馬教廷委託案。」問題是達文西的作品稀少是出了名的,而且很少在羅馬,「令人屏息」的宗教畫作就是那幾張,不知哪來的「數百件」作品?
丹•布朗喜歡誇大數字,還有幾宗。主角藍登指控「獵女巫行動中,基督教會燒死了五百萬女人,令人驚心。」(146頁)令人驚心的是,丹•布朗是從什麼資料找到的五百萬這個數字?我倒是很想知道。多少女巫被處決,因為資料不全,很難有個定數。女書文化出版的《獵殺女巫:以女性觀點重現的歐洲女巫史》,估計也十萬人左右,但比起丹•布朗的數字,顯然「遜色」很多。
在266頁,另一主角提賓說「曾有八十部的福音書被考慮收入新約中。」有趣的是,中譯本作「八部」,不知是手民之誤,還是譯者也覺得八十部太誇張??書中屢次提及的「漢馬地科普特卷」總共也不過四十五部,稱為福音書的只不過是五部!
在282頁,提賓說「有關耶穌和抹大拉結合的參考資料多得數不清,我不打算害你無聊」。其實,唯一能勉強稱得上是有關耶穌與抹大拉馬利亞的結合,也只有《腓力福音》書裡的那一段經文(281)。主角提賓給蘇菲看的是該經文原稿的的影印圖。若是如此,那下面引述的經文其實並不像書中一樣是完整的句子,中間有很多殘缺無法辨識的地方。例如,「救世主的同伴是抹大拉馬利亞」這句話,在《腓力福音》的原稿是「(…)的同伴,抹大拉馬利亞」,括弧代表無法辨認的字。丹•布朗一方面說是看原稿的影印本,一方面急於用來證明耶穌跟抹大拉馬利亞的結合,就自行作填充題。當然了,他又「不小心」忘記,《腓力福音》是用科普特文寫的,進而認為「同伴」一詞在亞蘭文(書中作「阿拉米語」)是「配偶」的意思(但是,亞蘭文或希伯來文的「同伴」通常並沒有配偶的意思)。
390頁,蘇菲鼓勵藍登「把千萬份的古老文獻(聖杯文獻)當成科學證據公諸於世,以證明新約聖經是一部偽經。」藍登這時突然大發慈心,又贊成毀掉聖杯文獻。依我所見,如果丹•布朗要讓藍登把這些文獻公布於世,他就寫不下去了,因為根本沒有所謂的「千萬份古老文獻」!
更讓我疑惑的是,時報出版社為這本書舉行座談會,而且請來張大春,曾志朗,陸蓉之。平心而論,《達文西的密碼》文筆粗糙淺薄(中譯本的中文比原著的英文文筆要高明多了!),人物刻劃平板老套,最多只能算是言情小說的水準(行文繁複瑰麗的張大春怎能忍受得了這種陽春麵作品?);而且情節與人物的安排,根本就是為好萊塢拍電影量身打造的。張大春說「有好萊塢戲劇化的成份」太客氣了,而且與其說《達文西密碼》向《玫瑰的名字》致意,不如說是向《法櫃奇兵》跟白花花的銀子致意吧。研究藝術的陸蓉之不知在現場說了什麼,但是根據報紙,看不出她指出書中藝術方面的謬誤。今天如果換作是一位台灣的通俗作家(瓊瑤?藤井樹?張小嫻?),出版社會出動文藝界、教育界的重鎮來為他們拉抬聲勢嗎?我很難想像,出版《達文西的密碼》的原出版社,找艾柯跟約翰霍普金斯醫學院院長來舉辦該書座談會。那端的是一幅後現代畫面了!
說到藝術方面的謬誤,再舉個書中例子,讓大家看看丹•布朗的「研究」作得有多徹底。
在羅浮宮,女主角蘇菲為了防止警衛開槍,拿起達文西的《岩石上的聖母》作屏障。書中寫道:「畫布的中央開始鼓起….脆弱輪廓都開始扭曲….被撐得畫布變形。」各位看官,這幅畫長199公分,寬122公分,而且是畫在木頭上!蘇菲小姐一定力拔山兮氣蓋世,而且有高超的技巧,才能讓這幅畫在她身上撐得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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