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台灣社會宗教事件頻傳,顯見宗教熱潮正暗濤洶湧,而這一波宗教熱潮,以及由此造成的所謂「宗教亂象」,究竟是什麼力量促成的?宗教亂象和宗教熱潮兩者之間,有沒有關係?我們可以認為這是「信仰」宗教的人口增加了,也可以看成宗教界透過種種動員,造成社會能見度的提升,從而有宗教熱潮的現象發生,而宗教亂象則是宗教熱潮中的非法行為或是「假借宗教謀取私利者」的個人行為。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單純嗎?假若如此,又為什麼是在這個時候發生?當前的「宗教亂象」和以往的各種「宗教騙財騙色事件」有何不同?答案顯然並不簡單。如果我們從台灣近年社會經濟變遷所造成,民眾宗教認同的變遷這個角度來看,是否可以有特殊的發現呢?社會變遷造成信仰流動與認同變遷
以上的這樣一種想法的背景,乃是在於台灣在過去經歷快速都市化以及階層結構重組的事實。我們可以假定,在一個人移民到都市之前,其宗教信仰乃是和農村的社區公廟緊密結合,而在移民到都市之後,這種結合關係面臨改變,使得個人必須有所調整。這些移民到都市裡的人口,和原有的農村信仰社區可能存在著三種關係。一是繼續和農村信仰社區保持聯繫,同時在都市裡建立信仰「分支」,最典型的方式就是在都市移民社區裡,建立原有農村信仰神祇的「分香子廟」,作為日常的信仰中心,但是遇到原農村信仰的重要祭典時,仍舊回去共襄盛舉。二,一方面尋求新的宗教認同,一方面繼續提供香火給農村舊有信仰廟宇。三,和舊有農村信仰完全斷絕關係,在都市裡重新尋求宗教認同。所謂斷絕關係,是指香火供給與宗教認同上的停止,而未必是宗教性的完全改變。
就第二類與第三類的人口來說,都可以說是都市信仰生態重組的基本人口所在。換句話說,由於這些人在都市的新環境中有建立新的宗教認同的必要,因而構成都市宗教運動的潛在社會基礎所在。因此,不論是既有宗教(主要是佛教)的復振運動,或是各種新興教派的興起,乃至於民間信仰的各種新形式,都可能是和這樣的一種狀態有關。而這種狀態的發展走向之一,就是各種所謂「宗教亂象」的出現。中研院的幾項重要發現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所進行的(自從社會學研究所籌備處成立後,已經移到該所),每五年舉行一次的大規模「台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以及每五年當中規模較小的調查,在這些問卷中,都有豐富的關於宗教信仰的問項,其中一九九四年的「第二期第五次」調查(目前已經進行到第三期第一次)有詳細的各類問題,可觀察出台灣民眾在宗教信仰上的稟態度。中研院社會所籌備處主任瞿海源先生,在「台灣民眾對宗教和靈異信仰狀況調查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結果摘要」中,已經指出在若干項目方面,自一九九○年後,有明顯的全面上升趨勢,其中包括算命、抽籤、找乩童醫病、收驚、安太歲、進香、改運等,顯示從一九九○到一九九五年的這段時間,台灣的宗教發展的確有一個轉折存在。這個宗教行為全面上揚的趨勢,在內在方面可以說是個人宗教需求的增強,另外一方面則可以說是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提高所造成,主要的原因則可能是政治的自由化造成的不安全感,以及經濟自由化和產業結構變遷造成的階層重組。另外,根據一九九四年的該項研究顯示,相信「人死後靈魂仍然存在」(70%)、「靈魂會投胎轉世」(52%)、「靈魂會托夢」(61%)、「靈魂會附身」(46%)者,都有很高的比例。而認為「宗教修行會使人產生特殊能力或神通」者有31%,相信「神佛會保佑虔誠的信徒逃過劫難」者有53%。這些態度構成了台灣民眾最基本的宗教取向。而在具體的宗教「經驗」方面,有%的民眾曾經看到「神顯靈」,7%曾經「看到鬼」,4%有過「神明附身」、2%曾被「靈魂附身」,而13%曾看過「靈魂附身別人」。這些百分比數字雖然不高,但是如果換算成絕對人數,則表示有數百萬人有過這些宗教經驗。我們可以將這看成是「人的內在宗教性的穩定性與變遷」的例證,然而在信仰重組方面也有若干證據顯示正在發生,譬如在「第二期第五次」的調查中,有關受訪民眾「目前的宗教信仰」和「在以前的宗教信仰」便呈現出各類別的明顯升降,譬如「無宗教信仰者」減少6.7個百分點,「民間信仰者」減少1.4個百分點,而信「佛教」者增加7.2個百分點。這當中經歷信仰變遷的是哪些人,其社會經濟與信仰狀態如何,可能就是構成近來宗教現象的主要來源。民間信仰教派化與新興宗教興起
在上述這些宗教態度與宗教經驗的基礎上,加上前面提到的,台灣民眾可能因為地理的移動或是社會經濟位置的變動,而面臨或是經歷信仰的變遷,那麼一個變動不安的宗教情勢便可能在世紀末的台灣發生。這種變動不安的宗教生態很可能一直持續下去,但是也可能經過一番「盤整」,在一段時間之後趨於穩定,那時就是台灣宗教版圖重組完成階段。不過,在這種信仰變遷與認同改變的過程中,除了各種新興教派的興起之外,我們也不可以忽略新興教派和民間信仰之間的實質關聯。
換句話說,在民眾信仰認同改變與提升的同時,傳統的民間宗教經營者,也會試圖將自己的廟宇也好、神壇也好或是宗教人物個人也好,裝扮得更有規模、看起來更有(教義上的或是宗教理念上的)系統性、更合乎現代人的品味與體面的要求。這種過程我們可以稱之為「教派化」的過程,教派化的成功就是「新興宗教」出現的其中一個來源。換言之,我們不能認為「新興宗教」是憑空出現的,它可以自既有的傳統宗教中分裂出來,自國外引進,但是也可能是在既有的民間信仰基盤上醞釀脫胎而生。「神性內在性」(Immnanence)的興起
關於神秘主義與神秘經驗的盛行方面,除了佛教界曾經有意或是無意間引入西藏密宗信仰,造成國內神秘主義的盛行之外,也有幾支獨立於佛教界之外,可以稱作新興宗教的團體,乃是以神秘主義而崛起。事實上,神秘主義的潮流,一九六○與七○年代曾經在歐美造成極大吸引力,也是歐美所謂「新興宗教運動」的重要促成質素。而社會學的研究也指出,社會經濟發展和神秘主義信仰之間似乎有所關聯。然而,托洛區(E.N.Troeltch)就曾指出,神秘主義可以說是許多宗教共有的質素,就基督教而言,甚至可以稱作是「第三宗教性」。
不論如何,由於神秘經驗具有塑造「奇里司瑪」以及使個人「增強能力」(empowerment)(這個字很難中譯,暫時以這四個字來翻譯)的效果,因此往往受到建制化宗教的壓制以及政治上的打壓。因此,在政治越趨自由化與民主化的社會,神秘經驗就越有可能被宣稱與傳散開來,台灣近年來神秘主義宗教的盛行,也可做如是觀察。電視上「鬼話連篇」類型的節目以及坊間「鬼書」盛行,似乎也可以在這個脈絡下加以解釋。
有人認為近來這些新興宗教的盛行,以及台灣民眾想要在新興宗教裡快速求得解脫或是心靈歸屬的行為,代表了速食文化的盛行,這樣的說法基本上沒有錯。但是這一類新興宗教的盛行,不管它們是假宗教、或是爆發販售靈骨塔詐欺醜聞或者是其他未必有問題的新興宗教,其中所反映的,主要還是在於一個逐漸趨於世俗化的社會中,具有超越性的神,可能逐漸被一些人們所放棄。有人認為宗教是對超自然力量或是超自然對象的崇拜,宗教社會學一般則認為宗教乃是對「神聖性」的追求。
在超越性的神已經被放棄,或是因為受到科學洗禮而認為無法證明其存在的情況下,人就可能將神聖性轉向「人」本身,成為「人的崇拜」,其極端則是一種自戀主義。這種「人的崇拜」如果結合一些看似具有科學性的關於人體結構的理論、宇宙的理論(譬如用「磁場」概念來解釋人和宇宙)、以及神秘主義的經驗,反而搖身一變成為受過簡單科學洗禮的現代人,趨之若騖的信仰產品,而成為這些信仰團體的「心靈的俘虜」。市場競爭導致宗教亂象
六○與七○年代歐美的「新興宗教運動」,曾經讓一些社會學家因此而認為,新興宗教運動是「世俗化」趨勢的反例,說明現代人仍舊需要宗教。但是另一派的學者則認為,「新興宗教運動」其實正足以說明世俗化,因為對新興宗教運動而言,有許多都是短暫而且信徒具有流動性,甚至是以宗教服務為流通內容,正說明宗教並非重要的社會生活項目。與後者說法類似的,則是認為宗教在近代社會生活中,已成為消費市場中的一項商品或說一個項目,因為沒有人會為信仰而堅持或是犧牲,它就像是商品一樣,喜歡了就購買(給予奉獻),不喜歡的時候隨時可以放棄。
所以,在宗教團體或是宗教人物方面的因應,則是宗教的企業化經營與注重行銷。所謂宗教的企業化經營與行銷,主要是指「迎合市場需求」(包括「利基」的尋找與市場區隔)、「價格取向」以及「行銷取向」。迎合市場需求是指以通俗淺顯的教義、立即可得的福報與得救方式,作為傳教的主要方式。而價格取向則是宗教象徵有商品化的趨勢,某些宗教符號與宗教服務(譬如光明燈與靈骨塔)有其價格,而不再是隨緣奉獻。
而另一方面,資本主義的特性之一,是消費決定生產。換句話說,行銷通道(流通場域)決定了生產場域。除了產品的好壞之外,行銷通道也決定了產品的出路。因此,近年來各宗教團體除了經常舉辦各種大型活動,提高社會能見度之外,也在各種媒體上刊登宗教廣告,乃至於運用電子媒體(無線與有線電視)的廣告或是節目,以拓展自身的宗教版圖。也就是說,在「市場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認同「盤整」的現階段,「行銷」逐漸成為宗教團體拓展版圖的重要關鍵,從而在手段上便出現了道德上的爭議性與法律上的模糊性與適法性。可能的因應之道
「後工業社會」的出現,其特色一方面是服務業的主導性,另一方面,也可以說是金融資本主義的形態。製造業既然不再是社會中主要的生產與消費對象,社會中所生產與流通的,乃是各種勞務以及具有「高附加價值」的象徵符號(譬如各種流行風尚)。也因此,「勤勞」不再是美德,勤勞也未必能夠致富,反之,消費也不再是罪惡。同時,技術的快速變遷,世代交替的速度加快,使個人的生存風險加大,不安全感因此未必比農業或是工業社會低。倫理相對論的高漲,其結果是人不再有可以依靠的對象,不再有可以信任與可資信賴的德性與價值觀。
因此,個人一方面汲汲於尋找能夠在這種不安全、高風險社會中的心靈依靠,另一方面,他們所需要的,卻未必是絕對主義式的道德教條,而可能是透過對「象徵符號」的消費,求得心靈的平安。在這點上,傳統宗教和目前已經出現或是未來可能出現的各種特異形態的宗教,將會面臨全然不同的競爭形態。而在宗教自由思想下,國家所能夠做的,已經不可能是思想的檢查,而只是形式方面的遊戲規則的制定。
這種遊戲規則的實質內容,固然需要學界與宗教界的紮實研究,才可能有令人滿意的結果。但是真正的問題在於現有宗教界囿於本位主義與自身利益,使得這種遊戲規則無從建立,導致「宗教市場」的惡質化競爭,最後可能是宗教亂象的不斷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