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瞭解「輟學」與「犯罪」的關係,我設計了一份簡單的問卷,走訪台北看守所,請被告填寫,其中有幾位是我親自輔導的個案。回收的五十四份問卷中,有廿七位是死刑犯,廿四位無期,有期徒刑僅三位。這五十四個個案中,有四十一位(佔76%)均認為輟學與犯罪確實有關係。
五十四個人犯中有廿二位(佔41%)曾輟學過,其中十八位(佔81%)是在國中輟學。輟學的原因依先後排列次序為:(1)不愛讀書(2)家庭失和(3)自己不學好(交友不慎或沉迷電玩等)。另外也有少數認為被同學欺負、勒索,不敢面對的;或打架被學校開除的;甚至有怪罪老師偏袒有錢補習的學生,及功課太重造成壓力,因而不想讀書的人。
1.不愛讀書:陳進興就是這樣的個案。他上國中第一天,領了課本後,看到ABC,心理就開始排斥,從此未再進校園一步。倒是在少年輔育院接受感化期間,有老師教他讀書、寫字;長大後,在成年監獄自己看書,前後在獄中十七年,學了一些,文筆才不遜於高中生。 他從起初不愛讀書,後來變成又讀書又寫字,原因是有人督導。陳進興未曾見過生父,母親改嫁後,與祖母同住,但祖母管不住他。當時如果有人好好督促,情形可能不一樣,也許白曉燕案也不至於發生。
2.問題家庭:訪談的個案姓盧,五十四年次。從小在眷村長大,國中時原本名列前茅,後因父母離異而搬家,換到另一所國中,由於母親不在身旁,父親工作忙碌,他經濟上有困難,放學後只好去上夜班打工。因為功課沒預備,考試不理想,被編到「放牛班」,從此老師對他也不聞不問。國三畢業前,因與同學打架,被學校開除。之後成了監獄的常客,酗酒、打架、竊盜,進進出出監獄七、八趟之多,他一生的遺憾是沒有拿到國中畢業證書。
3.自己不學好:個案姓吳,六○年次。雖有父母,但個性較為偏激。國一時,騎單車被卡車擦傷,住院一個月期間。由於母親恰好也在照顧生病的父親,分身乏術,他幼小的心靈受到傷害,覺得沒有被愛,便常情緒失控、打架鬧事。國中讀了三所,勉強畢業,高職則輟學、復學,反反覆覆多次,光是高一就讀了三年之久。如今他回想起來,都怪自己不學好。
大部份的輟學生暫時賦閒在家,無所事事,有的打零工,幫忙家計,少數去當學徒,如學泥水匠、學做麵包等。有些過慣閒散生活,不想再回學校,即便家人勉強,也是心不在焉,可能上了三天又告中輟。由於社會風氣不佳,傳播媒體有太多色情、暴力的鏡頭,以致於他們對平淡的生活感到無趣,反而被物慾所勝,有的甚至加入幫派,參與不法勾當,看賭場、討債。年幼無知的新新人類,有時三五成群混在一起,膽大妄為,集體作案,或欺凌弱小,或搶劫偷竊。最後,這些輟學生,差不多都不再回學校,只成為一部賺錢機器,為生活而生活,對人生沒有太多的抱負,過一日算一日。
在我的問卷裡,人犯針對這個問題列出幾個要點,應為實際又可行,因他們曾受輟學之苦,「久病自然成良醫」。
1.家庭經濟較差的,政府應予以補助,以免學生繳不起學費,或為幫忙家計輟學。六○年次以前的孩子,因為沒有錢參加補習,被老師冷落,以至於不想讀書的例子不少。
2.父母應身教重於言教,遇兒女交到壞朋友時,少用嚴厲口吻指責。
3.不要拿自己的兒女與別人比,比較之下,成績不好的易於自暴自棄。
4.父母彼此應和睦,力求建立美滿的家庭,讓孩子愛家,不想翹家 ,不翹家就較不會翹課。
5.多陪兒女在一起,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較易於瞭解兒女在外的行為。
6.少讓他們看電視,多給他們看好書,養成愛讀書的習慣,當然就少輟學。
另者,類似美國的Promise Keepers(守約者)機構,舉辦並到處呼籲做父親的,要「愛家」的活動。台灣很需要,因台灣的男人太忙碌,婚外情也多,若能重視一夫一妻的倫理,顧家,家庭根基穩固,兒女應該都會正常就學。
1.定期舉行班級家長會,與家長及學生多溝通,促進三邊的良性互動。
2.廢除「放牛班」(現似已都常態分班),換言之,就是要有教無類,不歧視或排斥問題學生。
3.改善教學方式,不要太過刻板,多些戶外教學,培養學生學習興趣,讓學生覺得讀書是件快樂的事。
4.提昇老師的素質與涵養,以身作責,作學生的益友,多支持少打擊,以鼓勵代替體罰,用愛心多包容。
5.加強心理輔導,注意學生的違常行為,並適時予以開導。導師平常應多提示正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
6.老師主動與學生交談,一通電話,一聲問候,皆能打動人心,對逃學的學生尤應深入家庭瞭解。
7.增加輔導老師名額,讓學生求助有門,輔導最好是男對男、女對女,比較自然,內心世界較易敞開。
8.加強學校內外巡邏,減少學生被勒索或欺負的機會,讓學生上學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問卷裡也有人提到鼓勵學生參加社團活動,甚至宗教活動。然而一般學校尚不敢如此「開放」,允許校內有宗教活動。不過,像「得勝者」課程,在校園內已深受學生的喜愛,若能進一步邀學生課後參加教會的學生團契或主日學也很好。
政府最近鑒於社會治安敗壞,校園暴力頻傳、性侵犯及兒童失蹤事件層出不窮,為了徹底解決青少年犯罪、行為偏差問題,已決定斥資一千五百億,動員全國廿萬中小學老師投入輔導工作,以改革現有的輔導制度,並建立教學與訓育及輔導「三合一」的新體制。新的制度也許會減少輟學的機率,但,如果加上「家庭」一環,變成「四合一」,效果應會更好。
據統計,台灣失學的國中生已達十四萬人,這是個龐大的數目,如不好好亡羊補牢,國家社會恐怕要付出更大的成本。給予職業訓練或鼓勵他們上補校或中途學校,如美國的Adult School(成人學校)一樣,不失為上策。但在「向錢看」的台灣社會裡,如果政府沒有給他們實質的獎勵,恐怕沒有幾個人會心動。因為他們隨便找個工作,每個月都有幾萬塊,何必再去讀書?將來畢業後,還不是一樣要去賺錢,到時候賺的錢,也許都沒有現在多,何苦來哉?
可惜的是,他們沒有看到教育可以改變氣質,減少犯罪。然而,教育也有侷限,單靠教育本身尚無法根治人類犯罪的問題,相反地,有時教育程度愈高,犯罪的手段可能愈高明、更凶殘,其影響力也可能更深遠、更廣泛。
要人不犯罪,根本的方法是心靈的純化。基督的信仰剛好就是純化心靈最好的一帖良藥,因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約壹三:9)只要誠心接受基督為主,重生得救,成為新造的人,不管過去失學與否,有聖靈幫助,就可以遠離犯罪漩渦,不必犯罪。
(作者曾任職警界,現任更生團契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