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兩性關係》

-我對女性神學之管見

/劉詠諄

在二十世紀的今天,女性主義是一個洶湧澎湃的社會潮流,她將會一直如火如荼地發展下去,全球無論是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甚至教會都必須有些因應對策,才能在穩定中求發展。

早期的女權運動都發生在西方國家,近二三十年來,亞洲地區的女性也不甘落人之後,開始相繼為本國的婦女伸張正義,爭取應有的權益。以台灣目前的教育水準而言,並非沒有研究女性神學的人才,但正如一百年前美國的史旦頓(Elizabeth Cady Stanton )的研究所顯示,許多女性不肯參與婦女神學的原因為:因為她們怕崇高的聲譽及學術成就,可能會因為參加這個在當時(此時亦然)被認為是不尋常的運動而遭損(註一)。畢竟,我們都是吃喝父權主義的釋經學長大的,若提倡女性神學,就必須預備迎接許多不可預測的反彈,以及從四面八方湧來許多不自覺的自家人之猛烈抨擊。

然而,台灣天主教卻自1983年開始,陸續有女性反省團體主辦女性自覺研討會,發表並分享女性的觀感與女性神學,為改善台灣兩性平等、相互尊重而努力;基督教方面,近幾年來,長老教會對女性神學的研究與投入則是有目共睹的。

男性亦需要女性神學來解放

社會實況告訴我們:父權主義的作風已不適用於現代社會潮流,無論在家庭、職場,或社交場合中,男性沙文主義只會帶來反面的人際關係,和增加自己與異性相處之壓力,進而造成許多男性被迫處在父權主義與現實景況的矛盾當中,生活倍感壓力,無所適從,這些男性也需要從中被釋放出來,而另一些存有大男人主義思想的男性,其家庭生活亦大多數是不幸福的。因為兩性不平等不但會扭曲了上帝所賦予女性的形象,還會破壞了兩性原有互相尊敬的和諧關係。

筆者支持女性神學所主張,兩性都應該回到上帝所造的形象上,兩性都應享有平等、同尊、同榮的位格,彼此相敬、相愛。兩性雖有創造之先後,卻無尊卑之別,猶如父、子、聖靈、有先後之倫理輩份,卻是三而一,享有同尊、同榮的位格,沒有大小、尊卑之別。人若違背了上帝所創造的定律,必自尋煩惱、自討苦吃。香港建道神學院楊克勤教授便如此說﹕「很多男性在父權的宰制之下,受到的侵略不一定比女性低」(註二)。所以,我們可以說,女性神學不單是解放女性,同時也解放了男性。

台灣教會急迫需要女性神學

基於以下四個理由,足以說明台灣教會急迫需要屬於自己本土文化的女性神學。

1. 若缺乏兩性平等的觀念,釋經學便不完全

現在我們所接受的釋經學,大多沿襲男性父權主義所預設的主觀立場來詮釋聖經的教義,除了含有當代的特殊處境性和文化差異性之外,亦已偏離聖經原文之原意。筆者以為,聖經的啟示原文是無誤的,釋經學的不完全是由於釋經學者的不完全所致。若以今天的兩性平等平權觀點而論,我們所尊敬的初代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和中古世紀的阿奎那(Thomas Aquinas)都算是鄙視女性的神學家(註三)。

那麼,經由他們所詮釋出來的神學觀是標準無誤的嗎?若長期由一群父權主義的男性來主導釋經學,自然會產生傾向父權主義的釋經學,但這也不意味著,從古至今,這些傳統的釋經學都是錯誤的釋經學,因為它還是具有其個別的時代背景,某些具爭議性的基督徒生活的教義之釋經學(非救贖論的教義),它很可能完全適用當代的社會習俗,但並不見得適合繼續應用於現代的社會。因此,教會應該要為這個時代重新詮釋,發展出一套本土化的釋經學。

保羅書信中有某些教導,以當時的情況而言,是合乎聖徒體統的,所以無論是現代女性主義者,抑或是傳統釋經學擁護者都不必再度強解保羅的原意,不必刻意把保羅的某些特殊處境性的教訓套用於現代的處境中,這對誰都是不公平的(對保羅而言也是不公平的)。故筆者以為,我們不必一直停留在研究「是否誤會了保羅的婦女神學」這個論題上,因為這類相關文獻已經夠多了,而且也講得夠清楚了。教會應該更進一步研究發展出新的東西出來,使我們能夠早日進入完全的地步(希伯來書6章1節)。牧長務要學習如何講解聖經給現代人,並正確地領導教會和這時代的百姓邁向下一個世紀。

為了避免女性神學走上男性性別主義的錯誤路線和方式,筆者認為,正確的女性神學不應該僅為了爭取某些神學名詞翻譯上的修正,一切努力均以修正性別歧視的錯誤觀念為終極目標,反而應該幫助兩性回到上帝在創造之初的身份和地位,在有生之年執行上帝所託付的旨意。

2.若不以兩性平等為基礎,講道學便不完全

在處理有關婦女和夫婦的經文上,若沒有健康的兩性平等觀念,就難有健康正確的講道學。特別是老一輩的牧者或曾受過日式教育的牧者,在講台上常發表三、四十年前的兩性觀,令聽眾覺得跟不上時代的腳步,尷尬不已。

常見有關婚姻的教導裡,牧者都喜愛引用以弗所書5章22~33節,這本是好的,然而,美中不足的是,重點都放在「妻子要順服丈夫」這句話上面,未能中肯、公平地來教導夫妻二人。事實上,這段經文有三個值得思考的問題:1.單單靠妻子順服丈夫就能使婚姻幸福嗎?2.丈夫要以捨己的愛來愛妻子重不重要?3.是基督(丈夫)先愛教會(妻子),為教會捨己?還是教會(妻子)先順服基督(丈夫),基督(丈夫)才愛教會(妻子)?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參羅5:8)。

單靠妻子的順服並不能建立幸福的婚姻。在父權主義的影響之下,講台較少深入教導丈夫要以基督為教會捨己的愛來愛妻子,在這種「重男輕女」的觀念下所形成的「縱男輕女」式的教導,養成了許多不會用愛來建立家庭的丈夫。

論到兩性關係,務須傳講全面性、整全性的信息,不能斷章取義、厚此薄彼。無論是保羅抑或是彼得,都是先教導妻子之後,接著就教導丈夫,兩人都不是單方面地只要求妻子,畢竟婚姻是要靠雙方努力才能維持的(林前7:33-34)。

3.若缺乏女性經驗的參與,現有的教牧輔導學便不完全

近十年來,外遇問題已嚴重入侵基督徒的家庭,亟需教會加強關注,事先的教育與輔導是相當重要的教牧工作。因為時代變遷迅速,現代人的問題複雜紊亂,兩性關係也已重新定位,若教牧輔導仍建立在父權主義和性別主義的輔導模式之下,就很難真正解決問題。因此,若不重視女性意識、不更新輔導的意識型態和神學基礎,就無法跟上社會的腳步。

而教牧輔導若不加強對男性的教育,縱使是基督化的家庭也會發生外遇問題。事實上,在聖經裡常看到上帝用很多篇幅來斥責對感情不忠、犯姦淫、迷戀外女、休妻的男性(參箴5章;6:20~35;7:~27;瑪2:13~16),教會卻不常引用這些經文來幫助男性,實為可惜!

4.若缺少女性同工的投入,現有的聘用制度便不建全

因為教育的平等與普及,現今台灣兩性的社會經驗與學識,已經難分軒輊。由歷年高普考成績揭曉,女性考取的人數逐漸高於男性便可証明,女性的智慧並不輸給男性。然而,反觀教會事工卻仍對女性存有很多不必要的設限。

在社會上很多營業額在數十億以上,員工數百名以上的大企業中不乏女性主管之時,一個不算大的教會或福音機構卻不能任用女性,理由安在?上帝曾經賜給教會許多優秀的女性人才,教會卻不任用她們,豈不怪哉!

上帝的作為奇妙

馬利亞是基督教第一位勇敢的女性自覺者,因著上帝的呼召,她敢向當時的社會禁忌挑戰,作一個未婚懷孕的女子,負起上帝救贖計劃的重任。我們也很感謝上帝的智慧與幽默,設計了一個奇妙的救恩計劃,使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成為女人的後裔,揀選女人作為祂第一位重要親密的同工。上帝重用女性的方式與心意,是否隱含著一個未解的奧祕,值得我們深思。

女性神學工作者應謹慎自省,不要再犯男性主義同樣的錯誤,須瞭解兩性的共同點與其獨特性,不歧視男性,不高抬自己,看兩性都合乎中道。而教會研究女性神學也不應只是為教牧事奉的需要,同時也應盡義務教導、解惑、督責社會激進女性主義的偏失。而為了建全神學教育,神學院更應開始教授這門課程,才能領導教會與社會。

(作者為美國聖查理斯大學宗教哲學博士、美國中華歸主神學院教牧學博士候選人,現任路加傳道會中部同工)

    附註:

  1. 楊克勤《女男之間》,建道神學院出版,p. 20~25。
  2. 同上,p.180。
  3. 王崇堯《神學家的世界》,p.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