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情挑 感想之

王毓箴

                     

  繼十誡之後,奇士勞斯基又以其特有的方式,來詮釋代表法國大革命的三種精神:「自由」、「平等」與「博愛」-即「紅色」、「白色」、「藍色」三色電影系列。( 不只法國,我國的國旗也是這三色,同樣也是代表自由、平等、博愛三個精神。 )

  首部「藍色」,中譯電影名為「藍色情挑」,講的主題是「自由」。

  自由,在目前已是普世之價值;而奇士勞斯基選擇了另一個自由的主題:心靈自由。

  電影一開始,便是一場慘烈的車禍。在這場車禍中,身為音樂家的女主角大難不死,成為唯一的倖存者;和她同為音樂家的丈夫與小女兒,則因此災難而去世了。

  某種程度而言,死亡其實是很簡單的;對女主角而言,活著卻反而是另一種負擔、一種沈重的負擔。更何況根據電影後面劇情的交代,女主角的丈夫和女兒,雖不能說是被女主角所害,卻也是因女主角之過失間接造成的。對女主角而言,她的心裡,將承受莫大莫大的負擔,雖然她還活著,但她卻生不如死。

  所以她選擇自殺。

  自殺沒有成功。女主角經勸阻後放棄尋死,她選擇用其他的方式( 與一直愛著她的丈夫的好朋友做愛 )懲罰自己,一方面她不能原諒自己,另一方面她希望藉此苦痛來忘記她所承擔之痛。

  這顯然是沒用的,所以她選擇另一種方式,最笨的方式:逃避。

  女主角選擇離開原有的環境,搬到一間沒有人認識她的公寓裡。女主角希望在那裡能夠忘記過去,重新開始。

  一個人當然能夠在任何一個當下決定要重新開始,每個人都有權力這麼做;一個人也可以選擇忘記過去,不去想以往的任何事;但是沒有一個人能夠真正與過去百分之百劃清界線,就算妳想,別人也不允許妳這麼做。

  女主角死去的丈夫被新成立的歐洲共同體委託譜寫會歌,無奈曲未完成,丈夫即在意外中死去。於是,包括男主角在內,大家都希望女主角能將這未完成的曲子完成,以慰死者在天之靈。

  但是女主角不想再與過往有任何牽連,事實上一直處於哀痛中的她,也沒有能力能完成這首曲子。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她同意將這首曲子交給男主角來完成,但個性與死去丈夫完全不同的男主角並沒有辦法完成此工作。

  顯然,女主角並沒有因為逃避而從這個災難中走出來,她也還是一直活在痛苦之中,直到她發現丈夫生前居然有外遇,而且已經懷了丈夫的孩子。

  令女主角訝異的是,這位懷有她丈夫遺腹子的女人,以堅強勇敢的方式面對她丈夫的死。那女人選擇留下她丈夫的骨肉,永遠留住與其所愛男人的關係,繼續堅強地活下去。

終於,在經過一番掙扎後,女主角體認到,逃避並沒有辦法能夠解決問題;如果不去面對,傷痛將永遠存在,不可能會有消失的一天。女主角體認到,唯有愛,才能包容一切,讓她能夠勇敢面對未來,堅強地活下去。

女主角終於知道,當她的丈夫與女兒死去之後,她根本沒有死亡、逃避現實的權力,她所能為他們做的唯一補償,就是好好地、快樂地活下去,如此而已。

最終女主角終於完成丈夫的遺作,歐洲共同體的會歌。在這首歌中間,插入了一個主題,愛:「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不計較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至此,女主角終於完全解脫,得到心靈上的真正自由。

什麼是自由?

什麼是心靈上的自由?

這讓我想到莊子<<至樂篇>>:「莊子妻死,惠子弔之,莊子則方箕距鼓盆而歌,惠子曰:『與人居,長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意甚乎!』莊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獨何能無慨然!察其始而本無生,非徒無生也而本無形,非徒無形也而本無氣。雜乎芒芴之間,變而有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今又變而之死,是相與為春秋冬夏四時行也。人且偃然寢於巨室,而我嗷嗷然隨而哭之,自以為不通乎命,故止也。』」

莊子並不是不難過,起初他對於妻子的死,也曾感覺哀傷,但想通以後,知道生死變遷,就如春夏秋冬四季的運行,既不可改變,也不能抗拒,只好「順天安命」,接受現實。

多麼瀟灑的觀念,多麼超然的態度,後人便以「莊周喪妻,鼓盆而歌」來形容一個人的灑脫。

這就是自由、心靈的自由!

( 至樂篇可能是後人偽作,非莊子之作品,那麼便是另一個問題了;死的是莊子的老婆,又不是那位後人的老婆,他當然不難過啦;不過「莊周喪妻,鼓盆而歌」仍符合莊子之思想就是了。 )

隨心所欲,不滯於物,那便是自由。

什麼是隨心所欲?

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是不是真正的隨心所欲?答案沒有一定,不能說對或是說錯;或者說,隨心所欲不應當這麼解釋。

公民課本上說,自由意指在不會危害到他人下之任何法律上所予許之行為皆不禁止,便是自由。但法律只是六十分的道德,如果考慮高道德標準,是否應將自由改成:在不會危害到他人下之任何合於法律與道德之行為皆不禁止,是為自由,是這樣嗎?

其實不用講得那麼複雜,隨心所欲,也就是不滯於物。

以片中女主角而言,她覺得她的丈夫與女兒死於意外,她感到很難過;但她必須面對現實,難過也沒有用,所以她不能難過。

如果是如此,便有違自由之意了;剝奪她難過的權力,反而便是不自由了。她丈夫與女兒死於一夕之間,她為什麼不能難過?她當然有權力難過。她可以在某一段時間內,放任自己的情緒,讓自己難過。只是,如果她一直難過下去,便是陷入過往悲痛的死胡同之中,那麼,她的情緒為悲傷所左右,便因此失去了自由。

那麼該怎麼辦呢?

她這時候應該要放任自己的思絮,不要再陷入悲傷的情緒中。她應該想一些其他的事,想一些令她快樂的事,想一些令她興奮的事,想一些令她感動的事;甚至,想一些令她難過的事,就算又重新想起死去的丈夫與女兒,也沒關係。此時對女主角而言最重要的是她心中不能有所拘束,便可不滯於物,不受限於自己的心魔之中;那麼,便自然可以隨心所欲了。她或許還是會想到她的丈夫與女兒,她或許仍會難過,可能還想逃避,但這個念頭只會一閃即過,將不會成為她的「欲」,自然便不會影響她將來的的生活。

事實上,在我們覺得受到各種拘束而感到不自由時,當時便是真的不自由,因為你已經「感覺到」不自由。然而,在我們去追求自由時,我們不也受到「必須追求自由」的限制嗎?那麼,在追求自由的過程中,我們仍是受到限制,仍是不自由啊!如果你雖然受到許許多多的限制,受到許許多多的拘束,但卻超然視之,完全不受這些限制拘束所影響,那麼,你還是自由的。因為你並沒有「感覺到」不自由,你還是覺得自己是自由的;既然你自己都覺得自己是自由的,你當然是自由的啊!

自由其實只是一種心境的轉換;而且是一種自然而然,不受我們理性思考所影響下,便可自由移轉的心境變化,不受拘束,這才是真正的自由。

老子在<<道德經>>中曾提到,道可道,非常道;自由也是如此。什麼是自由,什麼是不自由,又何必拘泥於其意義,何必拘泥於自己到底自不自由呢?

自由乃是一種意境,只可加以體會而不可用言語來表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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