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愛情」這部片的電影心得中,曾經提到自己的看法:「……只有讓自己逐步地、完全地暴露在一個單純、可以信任的人面前的時候,自己才會慢慢地願意把手中緊緊抓住的恨放開來……只有單純的人會真正的願意去為別人付出……」,我覺得正是在這部電影中得到印證。 最近的一些體認,使我開始去思想一件事情:是不是有些關係,看起來很活絡,但最終卻是兩堵封閉的牆堆砌在一起;有些關係,看起來是死的,最後卻是活生生的帶動彼此的生命?!我非常喜歡女主角在與退休的老法官相處時,一開始對他所表現出來的憤怒與難過。因為她真誠地在與他互動,她真正地被老法官所處境地撼動,深深地同情,甚至我想說,她展開她自己,使得這位長年封閉自己的老法官可以走進她的生命。 我想起過去所聽見的一個教導,大意是這樣的:「如果你不愛一個人,你根本沒有資格對他生氣。」因著自己的情緒不好而遷怒別人,和因為別人的益處而對他生氣,會帶出非常截然不同的結果,我體會過這樣的經歷:小時後我的母親對我生氣,大部分是前者的情況,最後我已經是不痛不癢;屬靈母親很少對我生氣,但生氣起來,總是使我異常難過,也總是能夠讓我真正的下工夫反省自己。 這是別人對我生氣的情況。而我對別人呢? 我現在不敢輕易對別人表示我內心的憤怒,因為我覺得我還不太會拿捏,不太會分辨什麼時候生氣是因為我自己情緒不好,而什麼時候是對人有益的。我開始比較能夠體會為什麼有些人會說「生氣」是一門藝術,也是需要不斷學習的功課。我以前非常會發飆,情緒一來,什麼都可以不管,隨著事情結束留下來一堆爛攤子。但是真正有益處的生氣,我覺得是含藏著豐沛的愛與智慧的。我覺得自己正處在一段介於隨便發脾氣和有意義的生氣之間的過渡時期。 我很希望自己可以不斷進步,不只在對人有益的生氣學問上,也希望在於最終的目的—愛上面。希望有朝一日,愛,可以成為我所有的動機。 【後記】在這一門課程中,我覺得我學到非常多寶貴的觀念。也謝謝老師您非常辛苦的預備課程,以及願意看真正是我們自己的東西。 看完「愛情」的時候,我發現我有點找不到「不可姦淫」的主題究竟出現在哪些地方。 當我誠實的面對現在的自己,我發現自己非常忌妒單純的人。當我覺得一個人很單純的時候,我喜歡他,也羨慕他;但是當我處在比較低落的自我處境時,特別是深深地體會到自己的不單純時,我會很渴望跟那些在我看來單純的人在一起,但是另外一方面,我又會深深地感受到自己與他們之間的距離是何等遙遠,因為我已經在內心將彼此劃分歸類了,甚至我會不自禁地將我對我自己的厭恨投射到他們的身上。 〝一個受傷的人沒有權利去傷害別人〞, 這一個道理,我覺得我實在太晚領悟到。過去的某一段時間,我陷入一種〝我是受害者〞的信念裡,所有被我當時不理智的情緒歸類為會傷害我的那一些人,很可能都在有意無意間受到我的傷害。在我走過來以後,我才發現一個被〝恨〞、〝報復〞的念頭緊緊抓住的人是多麼的可怕,也多麼的可悲,因為一個被仇恨蒙蔽的人看不見自己。 老實說,依照我自己的經驗,一個陷入這種類似的強烈情緒許久的人,幾乎不太有可能自己從那種景況之中脫離出來,也許有,但我還沒有見到過。而且我還是發現,只有讓自己逐步地、完全地暴露在一個單純、可以信任的人面前的時候,自己才會慢慢地願意把手中緊緊抓住的恨放開來。最後我還發現,只有單純的人會真正的願意去為別人付出自己的真心,甚至僅僅就是希望這樣做對那個人好。 人,真的是渴望單純,渴望回到像一個天真的小孩子那樣。我相信在一個充滿〝大人〞(覺得自己都對,缺乏自我檢討、自我改進能力的人)的世界裡,仍然會有許多小小的小孩,躲在許多人的自我裡面,睜大眼睛,四處尋找,期待著與他人心中那個小小的天真的小孩相遇。我覺得這樣的相遇實在是一輩子中非常珍貴而美好的回憶。 第四部:十誡之第八誡—心靈之罪 (備註:我記得韻琳姐說這一誡是「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人」,這是第九誡,但是十誡影片的第九部影片並不是心靈之罪,所以我有點混淆了。) 我曾經想過,如果在我身上的某一件事情(已經發生),可以不發生,難道不好嗎?我知道 神的全能,也知道祂可以使事情發生或者不發生,但是事情發生了。我曾經懷疑過 神的不公。但是後來我才有一點點明白,為什麼有些人會告訴我,並不是 神促成這一件事,但是 神允許這一件事發生。 神能夠使我們受苦的經驗變成別人的祝福,這在我們看來是非常不可思議的。我曾經問過我自己一個問題,也問過 神這樣的問題。我問:「一個完全的 神,是否需要人的饒恕?」如果我覺得我從 神那裡受到了傷害,請問我要不要饒恕 神?我知道 神饒恕人,但是,人有「資格」饒恕 神嗎?是不是我在這一件事的觀點上面出了一些錯誤? 神允許人受傷害,但是祂傷害人嗎?從聖經的角度上來看,我會認為 神的確傷害人,至少,從寫作聖經的「人」看來的禱告是如此的。但是 神傷害人的動機是什麼?僅僅只是為了要「去傷害人」嗎?如果不是,是不是我應該盡力試著去了解 神的動機是什麼?是「愛」嗎?但如果是愛,為什麼常常我們都好像傷痕累累地接受這份愛的禮物? 受苦,有兩種原因:因犯罪受苦,以及為義受苦。曾有一位長者告訴我,「人生是免不了要受苦的,只是我們究竟要選擇因為哪一種原因受苦?是因為我們犯罪所以我們受苦,還是我們選擇行義所以我們受苦?」我覺得當我們犯罪時,若因受苦而願意回頭,是 神的恩典,這是 神的管教,我覺得是愛,是 神對人比較個別的愛,比較消極的愛,然而是我們需要的。而我覺得當我們因行義受苦,也是 神的恩典,我也覺得是愛,但我會覺得那是 神透過這個人去愛別人,對他人而言是一種比較積極的愛,帶出的是他人得到造就與益處,但是 神究竟愛不愛這個人,這個器皿,我敢猜答案一定是愛,但是我不太敢如此確信。 兩條受苦的道路,背後好像都是一顆傷痕累累的心。就目前為止,我還沒有更積極的答案來回答自己心中的困惑。 第五部:雙面薇若妮卡 老實說我自己不是很喜歡這一部片的風格,可能是因為它牽涉到一些未知層面的東西,讓我心裡覺得不太舒服。過去我曾經體會過自己在一種不是很能夠掌控的時空感裡面,好像一個迷失的人一樣。即使是現在,我也還不太能夠接納那個時候的自我,因為那是一個被我放棄了的自我。 第一次看這一部片子的時候,我是抱持著一種,猜想著導演想要描述一個具有雙重人格的女子的心態來觀賞,結果當然是霧煞煞。我第二次看這一部片,對於一些老師的解說,也就是神秘主義的那一部份,真的只能說,我沒有太大的體會。對於神秘主義的體會,我想我只有一點點的概念,並且不是我,僅僅是從一個我所熟識的人身上,他所分享給我的概念。但是跟這一部片的體認又有很大的差別。這種超自然的概念,是當他在輔導我的時候,我的一些狀況,並沒有任何人告訴他,因為那只有我知道,我也沒有告訴他,但是他卻知道,並且據他而言,並不是透過人的管道。當時對我而言,這是一種神奇,但卻令我真正害怕的經歷。其實我真正害怕的,是 神。 我覺得自己有點排斥這一部片的另一個可能原因是我覺得這樣的神秘主義與靈界有很大的關係(雖然這一部片描寫的層面不太一樣)。我自己覺得體驗靈界的經驗並不安全,不是說從外面看起來一定會遭遇什麼不測,只是一但體驗到靈界的事件,總是與爭戰有關,會使我覺得身心都很疲憊。 第六部:藍色情挑 我曾經被教導過一件事,就是,幫助自己,在未來能夠成為一個不需要倚靠別人的人,也就是不依賴任何一個人而活著。所深愛的妻子,所深愛的丈夫,哪一天會離去、會死亡,我們真的無法預料到。所以這個教導,是要我去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甚至是一個可以給出去的人。 當我看到這一部片子的女主角失去了丈夫的時候,這樣的一個教導再一次出現在我的心裡。 活著,卻處處倚賴別人,是一件非常令人痛苦的事情。 對我而言,這意味著,把自己的價值,拋在一個,隨時會隨著天氣、心情、環境、身體狀況轉變心境的人手中。二十多年的生命經歷,使我體會到,倚賴別人活著,其實也是一種癮頭,像煙癮、酒癮、暴飲暴食、過度的放縱性慾等等一樣。例如,不斷地需要更換男女朋友、不斷地去尋找心中認為更值得推崇的對象,就某部分來說可能便是這種癮頭的其他變相。當然,它還會以其他的面貌出現。 我的問題是:活著,並且倚賴別人,會不會有好處?會有。我自己的答案是,它提供一種方便,我想在我們生命之初不太有可能馬上就有力量抗拒這種好處,因為當時它實在是我們的需求,是一種為了成長而自然仰賴父母親供應一切所需的需求。 在我二十多歲的時候,我若再一次問我同一個問題:活著,並且倚賴別人,會不會有好處?它仍然方便嗎?當我拱手把我的自主權(包括我對我自己的看法,我對這個世界發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的看法,我對其他人們的看法)讓給別人時,我是真的要請他為我做一切決定嗎?我是不是真的不用作判斷,不用去觀察,不用去自我調整、去自我改變,這樣是不是方便?如果我果真這麼作,那麼我唯一的任務變成是要督促他,請他為我負責,那麼我就不用負責了,真的是這樣的嗎?控制別人是不是比自己克制更方便、更容易?我要他照著我的想法去做,我不要他擁有他自己,我要他像我一樣,在別人的手中失去自己的價值。我要他嚐嚐這種失去自我價值的痛苦,要他知道這是多麼深沉並且刺人。 這是我自己的一些心路歷程,這一些想法,都是當我過去陷入非常低落的自我價值感時所持的,回過頭來看,雖不忍卒睹,但是真真實實,是一條我走過的道路。 第七部:紅色情深 我在「愛情」這部片的電影心得中,曾經提到自己的看法:「……只有讓自己逐步地、完全地暴露在一個單純、可以信任的人面前的時候,自己才會慢慢地願意把手中緊緊抓住的恨放開來……只有單純的人會真正的願意去為別人付出……」,我覺得正是在這部電影中得到印證。 最近的一些體認,使我開始去思想一件事情:是不是有些關係,看起來很活絡,但最終卻是兩堵封閉的牆堆砌在一起;有些關係,看起來是死的,最後卻是活生生的帶動彼此的生命?!我非常喜歡女主角在與退休的老法官相處時,一開始對他所表現出來的憤怒與難過。因為她真誠地在與他互動,她真正地被老法官所處境地撼動,深深地同情,甚至我想說,她展開她自己,使得這位長年封閉自己的老法官可以走進她的生命。 我想起過去所聽見的一個教導,大意是這樣的:「如果你不愛一個人,你根本沒有資格對他生氣。」因著自己的情緒不好而遷怒別人,和因為別人的益處而對他生氣,會帶出非常截然不同的結果,我體會過這樣的經歷:小時後我的母親對我生氣,大部分是前者的情況,最後我已經是不痛不癢;屬靈母親很少對我生氣,但生氣起來,總是使我異常難過,也總是能夠讓我真正的下工夫反省自己。 這是別人對我生氣的情況。而我對別人呢? 我現在不敢輕易對別人表示我內心的憤怒,因為我覺得我還不太會拿捏,不太會分辨什麼時候生氣是因為我自己情緒不好,而什麼時候是對人有益的。我開始比較能夠體會為什麼有些人會說「生氣」是一門藝術,也是需要不斷學習的功課。我以前非常會發飆,情緒一來,什麼都可以不管,隨著事情結束留下來一堆爛攤子。但是真正有益處的生氣,我覺得是含藏著豐沛的愛與智慧的。我覺得自己正處在一段介於隨便發脾氣和有意義的生氣之間的過渡時期。 我很希望自己可以不斷進步,不只在對人有益的生氣學問上,也希望在於最終的目的—愛上面。希望有朝一日,愛,可以成為我所有的動機。 【後記】在這一門課程中,我覺得我學到非常多寶貴的觀念。也謝謝老師您非常辛苦的預備課程,以及願意看真正是我們自己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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