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到「除你以外」

文/曾慶豹


前言:到底什麼是愛?焚身以報?同歸於盡?愛的源頭又是什麼? 該如何思索?……

愛情是什麼?愛情真的只是幻想嗎?愛過以後的清醒可以因此而否定 愛情嗎?究竟愛情是其實或是欺騙?古人云:「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 生死相許」,這僅僅是出於詩人的想像,或僅是一則無法推翻的神話?

西洋情詩喜歡突顯 Amore (愛情)與 Morte (死亡)二詞的近似。 聖經《雅歌》言:「愛情如死之堅強」,這不是一句詩詞,而是帶有宗教 教條般的宣示,這部代表著「上帝之言」的《聖經》用極具權威的才式如此 宣示著。愛與死亡至少有一點是吻合的,即「不再為自己保留任何的東西」; 愛就是一份死亡,為愛寧可貴生死於度外,為愛宰可不再擁有任何的柬西。

主耶穌也說過:為朋有犧牲的愛,沒有比這更大的愛了。以死說愛, 使愛成為更為徹底的付出;愛得徹底的人,等於是為死亡的剎那作演練,也 預先體驗某種超越的不朽。愛與死亡的吻合使人的存在從 Having (有)變成 Being (是), 接受十字架上帝的死,等於接受十字架上帝的愛,把愛與死亡 做了最為徹底的揭露的,就是「十字架事件」。

當愛如潮水般來袋時,有誰可以置身度外、可以輕易抵擋呢?有人甘之 如飴,有人則苦痛不已。其正在愛中的人不得不承認,在愛中會使人變得脆弱, 真正去愛的人可以愛得無怨無悔、愛得義無反顧、愛得徹底和堅決。

愛是一種冒險、一場賭注,所以須要用專注和天真去愛,愛從來就與清醒 的人無緣。愛是理想主義者和革命家的故鄉,因為愛必然將我們帶到死亡的邊際, 它可以讓人粉身碎骨,也可以讓人有程其正活過的咸覺。真正去愛的體驗是前所 未有的,只有愛過的人才知道個中的滋味,雖是五味雜陳,卻又是意猶未盡。

對一個充滿著理想主義的年輕人而言,革命與愛情是極具誘惑力的。它 代表著某種對現實的頑抗和對理念的堅持,革命和愛情都是帶有火一般燃燒的 咸覺,生命的咸受和體會竟是通過接近死亡的姿態而來的,所以革命必定會有 流血、愛情也會斷送一切。所以,革命與愛情都是現實世界的「左派」,暗含 著一種對人性正義感和美感的激情式追求,卻又必須以付出生命為代價;革命 與愛情都帶有解放的特質,革命是對人身體的救贖,愛情則是對人心靈的救。

愛情宛如革命一般,需要勇氣、敢於冒險,隨時準備喪失所有,所以愛情 是「反現實」的,簡單的說,現實很難容下愛情,愛情必須在抗拒現實中接受 冷嘲熱諷,為了愛情就必須與現實衝突,墮入現實則失去愛情。對這世界,敢愛、 願意愛的人算是死了的人,這世界對他不再具有吸引力,而且,還隨時會以喪失 一切為代價。為愛,就必須奮不顧身,隨時準備犧牲自己;為得著愛,就必須 失去世界,得著世界,就將失去愛情。

哲學家馬賽爾( Gabriel Marcel )有句扣人心弦的話說:「去愛一個人, 就等於對他說:你永遠不會死!」

以死說愛,即說明死亡不能終止我對「您」的愛;以死說愛,也說明獨一 無二的「您」會永遠活在我的記憶中,一刻都無法消失。更為重要的是,在愛中, 我可以體驗到「您」此時此刻的臨在,永恆的此時此刻的臨在。

因此,死亡在此並不在說成某種否定或消極的意思,它主要是說明著一種 「再生」的經驗;死亡的經驗是一種超越的可能性,超越主客對立、語言隔閡、 時空距離、生死離別;只有死亡才可能將我們帶離在肉身中活著的無可奈何, 愛渴望永恆、渴望臨在。

死亡是對生命最大的威脅,我們會因為所愛的人死去而產生深度的悲慟。 對一個說愛,就蘊含著至死不渝、愛到底,即「無論如何」、「儘管如此,我 仍……」的堅定不移。

愛得越深就越不能自拔,一刻都不能沒有「您」;反倒因為這樣,越愛越 應該變得堅強,即使孤單寂寞,對所愛的人的思念一點都不能減少,一步都不敢 走得太遠。所以,「除他以外」,對其他的人,「心」已算是死的了。

愛是一種發生,它通過了人的心靈和肉身的方式進入,佔據人的意志和 行動,一種情不自禁的任憑和放肆,把人帶到充滿著刺激的危險(死亡)。 有愛一定有危險,愛情就是那種無法抗拒的刺激,明知道有危險卻仍往危險 走去,所以人們常說:「愛情是盲目的」,但是問題不在於盲目走對或錯, 而走睜開眼晴親吻的人會有什麼浪漫可言呢?那只叫著「嘴對嘴」, 沒有別 的意思,純粹的打招呼性質。所以,愛情確實是須要閉上眼睛不問究竟的往前 走去的,盲目把人帶到其正的愛情中,弔詭的是,自以為清醒的人是無緣於愛 的,正如活著的人就不是死去的人,道理是一樣的。

沒有愛情的人生是枯燥乏味的,至少它少了一種生命力,一種為之生、 為之死的生命力。其實,人的一生沒有多少可以放膽瘋狂的「機會」,也沒有 多少的年少輕狂的「勇氣」敢於痴狂,敢愛就得敢瘋;只因為是「您」,也只有 在此時此刻,這種敢瘋、敢痴的勇氣,才有可能表現得出來。

有人可以將愛的理由說得清楚嗎?什麼是構成敢愛的理由,都容易變得 很難再愛,因為愛的理由一定比愛本身來得基礎薄弱,愛的理由終究可以被取 代;事實上,愛本身要比愛的理由更為優先,愛不會少於愛的理由,所以,愛 是沒有理由的,人很難把愛說得清楚,人去愛只能算作是以愛的理由去愛,而 無法真正在愛中。

愛一個人一定是一意孤行的,愛得徹底和不計代價,愛到「忘了我是誰」, 甘心為所愛的人做出種種傻事。愛,肯定要付出代價的;愛,往往是在對它付出 代價的同時,才可能釋放出對愛的體認和咸受,才可能威受到愛的強烈和頑固。 在遣個「極端實用主義的年代」要談一場徹底和童話般的愛情似乎不太可能, 但是不可能的事不表示就禁止人去嘗試,敢於去愛並不是壞事,敢對愛的堅持而 與現實對抗並不表示無知。實用主義的年代把痴、把傻視同為愚昧是思想的偏見 和獨斷,人類的文明就是因為痴、因為傻而被創造得光鮮艷麗的。也就是因為愛 情帶給人一份前所未有的威覺,任何的姊傻都變得不難理解,只有在愛之外的人 或無緣於愛的人才存有偏見和獨斷,自以為是地輕蔑愛。

在愛中的人,正像是處在病危的人一樣,所以〈雅歌〉會說「因思愛成病」。 其實每個人都在某種患病的狀態中,相對於「因恩愛成病」的人,多數的人則是 「苦於無愛成病」。可是,「因恩愛成病」的人卻可以經由所愛的人中獲得痊癒, 「苦於無愛成病」的人看似健康,然卻飽受孤苦之害、無路可去。

愛是一種解救,為心靈匱乏的人生尋獲一所家園。愛情是必要的病,愛情 也是一種救治;愛情也許是煉獄,可是,沒有愛情將是地獄。愛情的天其和浪漫 使人有一種回家的感覺,寬慰不安的靈魂、撫慰受傷的心靈。自從人被逐出伊甸 園開始,人存在的狀態就是漂泊的,直到找到愛,正如「船仍在海上漂泊」,但 您已經看到我在碼頭岸上等著您了」的意象般,愛為漂泊的人建築了一間溫暖和 舒服的「家」。

聖經的〈創世紀〉第一個殺人犯該隱遭上帝處罰,上帝卻在他身上留下 一個記號,這是一個「愛」的記號,愛給漂泊的人有一個安全的等待,即使受罰 仍需要帶著「希望」活下去。愛給漂泊的人帶來希望,活下去的希望。

愛是一種渴望。渴望愛的人,是渴望有人真的懂、真的明白自己,而真的 懂、真的明白,就是去愛。「尋找一個可以去愛的人,即走尋找一個可以愛我的 「人」;在愛中的人,可以獲得撫慰和醫治。在「愛」中;接受「愛」的滋養; 木浴在「愛」中,感受到「愛」的目光;被「愛」的強烈所燃燒,完全溶化在 「愛」中。愛情確實要比死亡堅強。

愛使對所愛的人發出「不朽」的要求。因為愛得如此真切,以致於容不下 任何相似於死亡般的傷害的威脅, 說「你不會死去」也就是說「無法忍受失去 您」( Thou shalt not die )。

追求「不朽」是必須以死亡來嘗到無限,現實永遠無法償還得起「不朽」, 所以也難以完全實現愛,愛也因此不得不變成是一輩子的追求。因此,愛終究必 須肯於等待、肯於追求、等待愛、尋找愛,那怕是必須苦苦相戀,只要可以一嚐 「愛」的甜美和溫純,仍堅定地敢去愛。因為「上帝是愛」,這世界沒有比上帝 更為值得去追求的了;愛既然是渴望被愛的人幸福美滿,那麼也只有絕對的無條 件者--上帝,可以用無限的愛祝福所愛的人永遠幸福美滿,這同時也意味著, 愛必然指向信仰,指向「不朽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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