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什麼?』 ── 由聖經看人的「永恆意識」

蔡哲民(tjm)      

 

  人是什麼?這是一個常常讓人不知道怎樣回答的問題。似乎大家都期待自己 能夠為自己的存在找到意義,並希望確定自己隨時都在活出自己的意義。然而人 既然是人,又怎能跨出自己的限制來給自己一個準確的定位呢?這樣的嘗試注定 給自己帶來「不確定」的痛苦,然而如果這是痛苦,為何我們又不由自主的往這 痛苦直奔呢?

  人基本上是有限的存在,但卻又意識到「無限」的觀念。這是一個怎樣矛盾 的組合呢?一個有無限觀念的有限存在,一個有永恆意識而壽命短暫的人,豈不 是注定要在觀念、渴望與自己實際情況的落差中鬱鬱寡歡?人追求永恆,追求無 限,而實際生活中卻完全找不到永恆與無限,這豈不是成為一個人的莫大悲哀?

  如果人存在沒有目的,人活著只是偶然,我們要說這樣的現象是萬物之靈的 莫大悲哀與恥辱。是生物演化史上的一大悲劇,居然在一個會死亡的物種中,出 現了永恆的觀念,讓不肯醉生夢死的菁英人群消耗大量的精力在追尋那永遠不可 能實現的永恆夢想。也讓所有平凡的人們偶爾午夜夢迴時,要感傷自己的壽命逐 漸過去。這真是荒謬的一件事情,一個會死的人居然有永恆的意識。

  然而,我們的心卻真實的呼喊著永恆。仰望著星空、遠眺大海、看著大江東 去種種的景象莫不挑逗我們內心的永恆意識甦醒。歷來的聖賢豪士們,留下一聲 聲的嘆息,悲嘆生命有限,而內心對永恆的渴望無限。這難道是人類的本像之一 ?是人類悲哀的宿命?

  聖經的作者相信人的存在不是沒有永恆意義的,人也不是時空中的偶然,而 是一位造物者的精心傑作。造物的上帝既不是造了人就算不管了,也不是只想讓 人永遠只能是造物者的奴隸。如果是這樣,那造物者怎麼會允許這樣荒謬的永恆 意識出現在他所關愛的被造物身上呢?難道這和他的永恆計畫有什麼牽連?

  傳道書的作者透露出這種看似荒謬的永恆意識是上帝特意的設計,傳道書三 章十一節中提到上帝把「永遠」安置在人們心中。這樣的說明,顯然表達出「永 遠」不是一個有限的人「理所當然」會擁有的,正如我們想不透,也覺得人的「 永恆意識」實在是荒謬一樣。

  雖然人有永恆意識,不幸的是上帝永恆的計畫我們還是沒有能力完全瞭解, 我們還是不能脫離我們本質上的限制而掌握上帝永恆的計畫。這樣看來我們只在 某些層面具有永恆的特質,或者說我們不過是能夠「察覺永恆」卻不是真實的進 入永恆。因此傳道書的作者說:「算了!讓我們安於上帝的限制與賞賜,快樂過 生活吧!」。

  傳道書的作者沒有告訴我們上帝為什麼給人「永恆意識」,只告訴我們如何 接受「永恆意識」的存在,並且過一個有智慧的生活。數百年後,另一位聖經的 作者保羅到雅典傳福音的時候,透露了一些信息,告訴我們上帝要我們尋求他, 或者可以透過摸索(揣摩)而找到上帝。後來這位保羅寫信給羅馬的基督徒,信 中透露出上帝已經把關於他自己的事情顯明在人心中。「顯明」,這一詞表示這 不是理所當然的,而是上帝帶有特殊目的的舉動。

  由保羅和傳道書作者的信息中,我們可以拼湊出一幅圖畫來:永恆的上帝把 對他的感知能力放在人的心中,在人的心中留下一些蛛絲馬跡,希望人循線追尋 。而當遇到真實的上帝時,可以有如遇到夢中情人一樣的知道這就是自己追尋的 目標。上帝沒有要拋棄人成為時空中的孤兒,於是在人心中放入了我們現在通稱 為「永恆意識」的東西,成為人對上帝的感知器並提醒人認識自己不單是時空的 過客,而是具有永恆價值的被造物。

  「永恆意識」可能只是我們對上帝放在我們心中的「認識上帝本能」的一部 份,奧古斯丁說的好:「上帝造人的時候,在人的心中留下一個空處,只有他自 己能夠填滿」。我們內心深處渴望而遙不可及的永恆,是指向上帝的指標,也終 必在遇到上帝時得到滿足。

  「永恆意識」是人普遍具有的荒謬特質,「人」!是走失在時空中等待上帝 來找尋的的孤兒。「永恆意識」有如小鴨孵化時所見的第一個會移動的東西般, 在人心深處深深銘刻著,催促人不要迷失在短暫的世界中,並指向那真實的歸宿 與自己的來源。荒謬的永恆意識,是要任何不高明的偵探也能注意到上帝所留下 的暗號。

以下是所引用的聖經:


傳 3: 11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原文是永遠)安置在世人 心裡。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徒 17: 23 我遊行的時候,觀看你們所敬拜的,遇見一座壇,上面寫著未識之神 。你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我現在告訴你們。

徒 17: 24 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

徒 17: 25 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

徒 17: 26 他從一本(有古卷作血脈)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豫先定 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

徒 17: 27 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

徒 17: 28 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 也是他所生的。

徒 17: 29 我們既是神所生的,就不當以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 金、銀、石。

徒 17: 30 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

徒 17: 31 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 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羅 1: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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