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愛裡賃居不是家    留言時間/Thu Mar 12 17:07:31 2009
 

愛裡賃居不是家

莫非

  高中時,我曾賃居修女院,一位室友帶我去修女院附近的一家鋼琴教室租琴。女老板出奇年輕,秀氣、蒼白,垂下頭會露出一截美麗的頸。那一天,我室友緊盯著她,近乎無禮,然後不懷好意地把我推向前,說:「要租琴的是她,我和她正在『同居』!」

  回望室友,發現她笑的有點惡意,而面前女老板則紅雲染頰,似羞猶怒,但終作無聞,只垂首撿拾桌下的一枝筆。就在那時,我發現她有截美麗的頸。

  回頭路上,室友告訴我,這女老板正和一名男子同居,「好端端地一個女孩,真不知為何要弄到這樣,名不正、言不順!」語氣中充滿許多的不屑與不以為然。

  二十年後,在一個場合中因朋友介紹認識了妳,妳告訴我妳和男友已同居了八年,其中三年還是同住在他父母家。後雖搬出,年節之日仍回他父母家探望,情同一家。至少,表面上似是如此。

  我必須承認,時代是不一樣了。曾經,「同居」在眾人面前是件羞於啟齒之事,現對外人半公開也好、對家人全公開也好,皆被稱作是「愛中的不同選擇」。而且,作這樣選擇的好似愈來愈普遍,旁人亦不大輕易置啄。

  但是,妳那天見我,卻幽幽地吐出:「我對現況並不滿意,而且是愈來愈不快樂!.....更確切一點地說,我已不快樂好多年了!」

  望著一張臉幾乎瘦成一枚倒瓜子的妳,我只能說:「我一點也不意外!在愛裡賃居的結果,差不多都是這樣。」

※ ※ ※ ※ ※

  妳讓我想起一位朋友。她是我多年前的一位同事。還記得有一天,她帶著嬌羞與喜悅告訴我,她與另一位同事悄悄在公司附近覓了一處住屋,倆人就此搬至一處同住了。猶記那時她兩眼燒著熾熱,神情竟有幾分「新婚」的興奮。

  但同居畢竟不等同結婚,問她為何不乾脆走入婚姻?她淡淡一語撇過:「也不過就張紙頭!.....況且,我的兄弟姊妹很多都是離婚的,我情願搞清楚以後,再結婚!」

  聽來也似乎沒有錯。倆人同住一處,省事(再也不用接送)、省錢(分擔吃住費用)、更近距離認識一個人(沒有遮掩,看遍春夏秋冬月圓月缺下的他),也更親身體驗婚姻生活是怎麼回事(先模擬一下婚姻內容).....幾乎是嚐遍婚姻所有的好,卻沒有一處壞。當然,一旦生活中若真出現壞,也可一拍兩散,沒有離婚官司的纏擾不清。大約這也是「試婚」之所以吸引人的地方吧!

  那時,我自己雖不會作這樣的選擇,但亦說不出太多不贊成的道理。甚至,相信麼?我還曾羨慕過她。

  因每當週末下班,她總甜甜一笑與我道再見,再與他同上一車,回到他們愛的小屋。不瞞妳說,那時刻我是極端羨慕她的。異鄉多寂寞,一人獨居之處,特別顯得家徒四壁,雖然我曾佈置地相當精心。成天出入「對影成三人」,和影子作伴的日子,外表再怎麼看來像個單身貴族,心情都「高貴」不起來。反像個單身難民,落寞、冷清,有著無家可歸的落魄不定。有時不禁會想,且不論是賃居、同居,她好歹有個歸屬,有個家。我羨慕的,不也就是那樣一份「相依為命」的感覺?

  後來,我也認識了與我相依為命的另一半,我們也同進同出、同開伙吃飯,同一輛車上下班,但我們沒有同居。我們只把彼此住處安排在近處,互相好有個照顧,直至兩年後結婚,才共住進一個屋簷下。當時並不知因這小小的一個「堅持」,卻使我與同事的姻緣命運「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怎麼說呢?

  初時她與我在感情裡的境遇,實在相去不遠。只是「我們」這邊雖渴望有個家,但卻不願打折扣地先「將就」成家。於是,我有他「等我存夠了錢,便來娶妳」的承諾,倆人為同一目標共同努力--存錢結婚,也共享了一段等待中,覺得自己是在愛中值得被等待與被把握的甜蜜。

  相形之下,她的他一句:「結婚?等我們存夠了錢再說吧!」便有些輕飄飄、軟綿綿,不似一個提議、一個承諾,反似一拖再拖,延遲面對關係中所有責任與承諾的一個藉口。

  且不管劉德華唱:「也許忘了天長地久,愛才能找到原因。」唱的有多瀟灑,在愛中人最大的追求,不仍是兩相廝守,長長久久?她男友的久久不見動靜,使「試婚」成了「待婚」。但這等待似乎近於無盡期。等待什麼呢?等待在愛裡能有名正言順的一天,等待對方終開金口,向她提出一份白頭偕老的承諾。等待一不肯付出,亦不願有擔當的男子成熟、長大,等待自己平凡的結婚生子夢,終於可以落實,開始上路.....我們相識在他們同居之後,後都結婚一年了,他們卻仍在零點停留。唯一留不住的,是她的繁花歲月,由盛放到凋零,女人又有幾年可供揮霍呢?

※ ※ ※ ※ ※

  簡媜在《私房書》中有一段:「仍然不明白為何要結極其麻煩的婚?沒有婚約的感情是冰清露凝的,任憑風雨漂洗,柳絮萍花相護,不知其所止,止於所當止。在曠野中吟歌露宿,也許炎涼,然而隨意隨喜。.....就因為什麼都沒有,想要,更需要大愛。」這一段勾畫的,是一份餐風露宿的感情,若在年少輕狂、禁得起揮霍時,堪稱脫俗、瀟灑。但若隨歲月跨過三十、四十、五十.....還能成雙成對的,妳見過麼?我可不曾見過。「隨意隨喜」?是多麼飄忽的一種情愛關係啊!如何由「隨意隨喜」,走至用奉獻才可實現出的「大愛」,在邏輯上似乎是永不能及的奇大跳躍。

  知道麼?一份婚約,也許輕飄飄、一張紙,但在心頭可是重重蓋上一個承諾的印。而承諾,是任何關係中要長久的必需基石,也是牢牢實實的一道把門栓。

  凡過來人皆知,倆人關起門來過日子,有太多的生活狼狽、不堪,要彼此容忍與適應。若門戶是開放的,隨時準備一抬腿便跨出,怎還會有抵死,為倆人掙扎一條出路的心呢?而且,「後門」若隨時開放以備抽身,門內世界便常有財政分家,物分你我的現象,這又那裡像個家呢?這是在愛裡「賃居」,辦家家酒,「假作真時真亦假」的婚姻幻象啊!

  而最大的幻象便是,妳以為試婚,是步上「紅毯」的前身。卻不知就因缺少那張重要的紙頭,不立下「或貧或富、或病或痛.....」的承諾,使一切咫尺天涯,妳永遠也跨不上紅毯的那一端。

  而且因心態上仍是一「自由身」,當門內世界磨褪了笑,耗盡了溫柔時,你們誰能經得起人性實驗,不在其他機會近身時另有發展?
  所以,缺少「天長地久」的承諾把關,在情字這條路上,很容易把愛走盡、走絕。婚姻,實不能靠「試」來探虛實;「試婚」兩字,亦內含了多少的「不定」、「沒把握」與「走著瞧」的意思在裡面?「試」是因著對婚姻失去信心,以為在這世上「美滿婚姻」是個神話,對未來倆人且先不要抱太多的希望。

  但若倆人能在愛裡堅守承諾,知所經營與互敬互諒,美滿婚姻,並不一定是個不可能的神話。反倒是抱著先跨過門檻,走一步算一步,盼倆人能愈走愈近,終至一起攜手,步上紅毯結為幸福連理的,才真真近乎擁抱一個神話。這不只是我的體會,也是許多統計數字的指向。

  盼妳能早日看清這是一盤很難下贏的棋。搬出來吧!讓我有朝一日能為妳的婚宴舉杯、喝釆!



本文已收入《非愛情書》一書, 宇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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