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由 小地震 » 2004-05-24, 17:08
一般史家認為宋朝(北宋,西元960年至1127年;南宋,西元1127年至1279年,兩宋合計共320年)是中國近世的開端。宋代自立國以來,就一直在外族的交相入侵下求生存;政府無法有效解決外族寇邊問題,只得以繳納大量歲貢來換取和平。此種苟且的態度,使得宋代被後人冠上「積弱不振」一詞。即便如此,卻仍然無法掩蓋宋代中國文化高度發展所綻放出來的燦爛光芒。
中唐安史之亂後,由於北方接連不斷的戰火,迫使原居住在北方的居民大量南遷,為當時仍地廣人稀的南方帶來開發所需的人力、物力資源。爾後經歷五代十國,至宋代時,南方已取代北方,成為中國人口集中、文化發展的中心。唐代時,因為城市貿易有地點、時間上的限制,使得商業發展受到侷限;但這種限制至宋代時已經消失,商人可以自由地在城市中進行交易,且更進一步地將貿易擴展到城市之外,使宋代城市規模漸超越以往,各地市鎮也逐漸發展。隋唐時所開著的大運河此時仍繼續發揮功用,便利南北貨物往來,增加了貨物的流通性。宋代商業貿易的發達,增加了社會上的小康之家。富裕的社會風氣,成為發展文化的一個重要條件。
科舉制度至宋代時成為政府揀選政府官員的一個重要途徑。唐代政治為貴族政治,政治權利為世家大族所把持;但在經歷唐末、五代十國的戰亂後,這些世家貴冑逐漸沒落,權力不勝以往。在宋代繼唐代世家大族而起的是另一批由科舉制度造就出來的士大夫階級。五代時,由於武人干政,造成政治不穩、政權更迭頻繁;為了避免此一弊病,宋代自立國之初,便以「強幹弱枝」為國策,其中一措施便是推行「文人政治」,提升文人的政治地位;並以科舉制度作為遴選政府官員的主要途徑,使地方人才有機會進入中央,為政府效力。這些由科舉出身的士大夫,構成了宋代主要的統治階級。
而發展科舉制度意義的另一個層面,是此制度並不允許任何人永遠掌握政治權利,避免危害君權的可能。之前曾經提過,宋代商業的發達,增加了社會上的財富。一般平民百姓在經商致富後,便有能力栽培後代,鼓勵子弟讀書,以考取功名,提升家族的社會地位;而印刷術至宋代又有新的發展,大大地降低了書籍印製費用,普遍了知識在社會上的流通性。這些社會發展,加上科舉錄取後可獲得的優渥籌賞,使社會中讀書人口大大增加,提升了宋代社會文化水平。雖然宋代大量開放科舉錄取名額,提供尋常百姓晉升之途;但報考人數大量增加也使科考競爭也比前代更為激烈,使人不禁質疑科舉制度究竟能促進多少的社會流動(且已掌握政治權力的高官貴冑子弟較一般人家擁有更多資源;又有門蔭的不成文規定,人為地破壞了科舉制度的應有的公平性)。但即便如此,科舉制度仍提供更多步入仕途的機會;且更重要的,是增加宋代社會的普遍知識水準,這是使宋代之所以能發展出超越前代的文化成就的一個重要原因。
科舉制度造成的另一個影響是使儒學地位在宋代知識界又得到提升。中唐安史之亂肇因於中國境內胡族叛亂,此一亂事不但開啟了中國北方的連綿戰禍,也改變了過去中國「華夷一家」的精神,取而代之的是漸趨嚴格的夷夏之防,這表現在學術上是學者如韓愈、李翱之輩開始提倡中國儒學的復興,摒棄外來文化,致力於中國本位文化的建立。這種趨勢延續至宋代而不斷,且有「越演越烈」之勢。宋朝自立國以來,便在外敵環伺下求生。為了換取和平,宋朝政府每年必須繳納大量歲貢,但仍然無法完全使國家免於外族侵略的威脅。國家處境的艱難激起了士人的民族意識。而宋代政府以文治建國,科舉制度「一舉成名天下知」加上其他隨之而來的附加價值,使得民間仕子紛紛趨之若鶩。科考以儒家典籍為考試科目,等於是間接地鼓勵士人研究儒家學說,儒家地位在宋代時又得到提升。儒家思想、科舉制度、加上民族意識的發展,是使中國本位文化得以建立的原因。科舉制度使儒家傳統在宋代又得到應有的重視;而儒者向來提倡的「尊王攘夷」思想和民族意識又互為作用,「造成士大夫的自尊以及對中國文化的竭誠崇拜和擁護,因此自然卑視外來文化。加以契丹、女真等外族的侵凌,遂使宋人對異族於卑視之外,益以仇視」 。
以上都是宋代之所以能夠發展出超越前代文化成就的重要原因。外敵環伺,使宋代政府沒有機會投注太多心力於邊疆事業的經營,但卻給了國家內部文化充分發展的空間。科舉制度以及儒學在宋代重新地得到重視豐富了宋代知識界,因此有「理學」的發展;也使宋代一般社會風氣較以往各代嚴謹。驚人的商業成就則為一般社會文化發展帶來更多潛力。有典雅的詩詞和充滿意境的文人繪畫以配合士大夫的高尚口味;而一般市井小民在有錢有閒之後,也開始發展屬於自己的休閒生活,因此有較為通俗的曲和話本小說來因應他們的需求。以上種種在宋代中國才出現的社會現象,是否能讓一個人暫且放棄以「攻城掠地,開疆擴土,萬族歸順」的帝國主義式強權標準來評量一個國家的強弱,轉而注意宋代在文化方面所綻放出來的異彩,而對這個「積弱」的朝代另眼相看?
約與中國宋代同一個時期,西方歐洲也進入了著名的文藝復興時代。商業經濟復甦,城市在各大交通要道上興起;各種人文思潮也蠢蠢欲動,西方的人們厭倦了一切都以宗教為中心的生活,要求重回古希臘羅馬以人為本位的時代,因此有所謂的人文主義興起,文學、音樂、建築、繪畫等各項藝術無不綻放出強烈生命力,將這個時代妝點得多采多姿。以「文藝復興」為起點,爾後的西方經歷了各式各樣的變動,如民族國家的興起、宗教革命、海權時代的開展,才有資本主義工業革命的出現。敘述至此,不禁讓人心裡浮現一個問題:既然中國在宋代的發展和西方文藝復興時代所出現的變化有如此多的相同點,那為何兩個地區後來會走上了兩條如此不同的道路?
針對這個問題,西方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曾提出極富思考性的見解。在其名作《基督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中,韋伯認為喀爾文新教的禁欲主義和預選說是激發西方資本主義發展的主要動力;而在之後的《世界宗教的經濟倫理》中,他又試圖解釋為何中國無法發展出資本主義。因此在這裡,我們也先借用韋伯的觀點,試圖解釋為何資本主義在中國無法生根茁壯。韋伯認為,結構上的障礙與儒家(韋伯稱之為「儒教」,但為了配合前面敘述,改用「儒家」一詞代替)思想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在結構障礙方面,韋伯認為中國的國家政府結構和社區結構是限制了資本主義的發展。西方在文藝復興之後,有民族國家的興起 — 國家的權力擴張,更深入人民生活,單一司法體制被建立,國家組織也逐漸有科層化的趨勢 — 這些都是促使後來西方資本主義興起的重要條件。然而在中國,這種情況是相反的。自宋代後,中國人口急遽增加,經濟型態也日漸複雜,但是國家政治機器(指政府的機關如法院、議會或國會以及公務人員) 卻無法配合國家實際發展,而有所改變。「天高皇帝遠」是古代中國政府和人民關係的最佳寫照—政府無法進一步地將其觸角深入一般人民生活,也未能擴大地方行政中心的控制力,因此和人民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另一方面,中國社會傳統上是以家族為基本構成單位,嚴謹的親屬關係構成了堅固的傳統主義堡壘。人們的認同對象是其所屬家族,而非國家,人們仍然停留在效忠家族的階段。以上兩種情況都是使中央政府無法有效控制地方、或是將其整合成一整體的重要原因。此外,中國也未能發展出一個具理性、正式化的司法體系,而這也是工業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司法執行掌握在個人私欲、特權手上,不確定性太高,無法有效保障商業投資。韋伯認為,這也是限制中國資本主義興起的一個重要因素。
第二個原因是儒家(儒教)思想。韋伯認為儒家思想只使人們接受事物的既存狀態,而不會在社會中引發促進改革、變遷的力量。過度強調個人內在德行修養,而非鼓勵人們關注外在事物,儒家學說高度的「世俗化」傾向使人們反而容易適應、習慣世俗傳統,而非進行任何創新改變。當我們發現北宋仍有范仲淹、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而在理學盛行的南宋此類救亡圖存的行動卻付之闕如,我們就可以更瞭解韋伯所指為何了。此外,科舉制度以儒家經典、詩詞創作為考試科目,使仕子紛紛專注於「雋詠的詩文、詞韻和古典義理的引喻舉證之上」 。在儒家所認可的標準中,德行修養、文學造詣才是評量是否足以勝任政府公職的標準,而非專業的技術知識。在這種制度下培養出來的士大夫,自然不會關心經濟狀態的發展,也不會致力於己身專業化技術的養成,而這些卻都是發展資本主義體系的有利因素。基於上述的兩個理由,儒家在韋伯心目中,成為「一個無情殘酷地追求聖典、聖人之傳統」 。
總結上述觀點,當西方歐洲諸國在文藝復興後經歷民族國家的建立(同質性提升)、科層體制的發展、國家權力的上升、思想體系的突破等變動,而有資本主義的發展;宋代之後的中國卻因為在政治、思想等層面的發展受到限制,而無法產生繼續的突破,一直要等到清朝末期,才有另一次較為醒目的發展。
然而,這種以西方文明發展為中心來比較其他文明的發展的作法是否有其合理性存在?不僅是韋伯,近來也有許多西方學者習慣以西方歐洲文明的發展歷程為標準,來討論為何其他地區沒有出現類似西方的發展。這種研究態度的好處是跨文化的比較為我們在瞭解歷史的發展時,提供了另一個向度的觀察點,讓我們得以全新地思考中國文明的演變;但缺點卻在於此種觀察角度極容易產生「文化霸權」、「文化優越」的流弊。以西方資本主義的發展為正軌,即暗示其他發展模式都不符合標準,都是不良的,進而否定了其他文明存在、發展的價值。然而,歷史的發展並沒有任何固定的「標準」,每個地區都各有其獨特的演進模式,也都有其存在價值,這不是單純的西方白人文化優越就可以推翻掉的。因此,借用西方學者的觀點來理解中國歷史時,固然給我們研究歷史的另一種啟發;但我們必須注意自己論述的態度和方法,以免落入「西方白人資本主義優越」的窠臼。
~ 參 考 書 目 ~
1. 傅樂成,《中國通史》。台北:大中國,1996。
2. 賈志揚,《宋代科舉》。台北:東大,1995。
3. 陶晉生,《中國近古史》。台北:東華,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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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內藤湖南,〈概括的唐宋時代觀〉,收入劉俊文編,《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編論著選譯》,第一冊《通論》。北京:中華書局,1992。
6. George Ritzer著,馬康莊、陳信木譯,《社會學理論》上冊。台北:巨流,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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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Robert P. Hymes, “Song China, 960-1279,” in Ainslie T. Embree and Carol Gluck, eds. Asia in Western and World History: A Guild for Teaching (Armonk: M. E. Sharpe,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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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地震 於 2004-05-25, 00:18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生命的刀子刻下,不完美,卻也沒有敗筆 ,你我都是帶著殘缺的美麗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