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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非書摘:第二章〈商品與文化〉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Tue Feb 4 14:14:4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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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形塑
人民是「人民的集體感受」,而非表象的社會概念如階級、性別、年齡、種族
等。各式的人民組織是行動主體(agents),而非屈從的本體(subiects);它們
橫跨於各社會類屬之間,且能視當下的需要,決定是否變換自己所屬的身分歸
屬。庶民文化便是人民在社會組織中,創生意義、歡愉並加以運轉的動態過程
;文化因此絕非僅等同於單純的商品交易。
文化商品
在消費社會中,商品具有「經濟─實用的」與「文化─意義的」等平行的雙重
價值。在後者所謂的文化經濟模型中,被流通的是意義與愉悅,而非貨幣;原
始的商品在此則成為蘊含意義與愉悅可能的文本資源。雖然廣告媒體偕同資本
家總是汲汲於收編人民的動態文化自主性,成為牟利並推銷其宰制性意識形態
的工具,但人民始終可以對此商品化力量進行顛覆、閃躲或反抗;此乃因存在
於人民間的現實社會差異始終較商品差異具有更大的歧異幅度。另一方面,作
為文化經濟模式中的生產者與傳播意義的人民主體,始終在結構上佔有那足以
對抗商品文化霸權的意義詮釋者的地位。
日常生活
人民的日常生活空間也是資本主義社會的矛盾利益不斷被宣傳與抵抗的場域。
透過消費行為,人民成為文化經濟模型中的意義生產者;他們享受著與資本體
系進行文化心理上的游擊戰樂趣,不斷創造出去商品中心化的、去同質化的多
元庶民創造力而自得其樂。在後現代的社會中,晚期資本主義的體系力量對於
人民日常生活的控制力已漸形消弱,但其影響力的呈現方式也同時變得更為複
雜難辨。
庶民的定義
庶民文化永遠是人民對宰制力的反應。位處權力階級優勢的宰制群體依然能夠
參與庶民文化的建構,只要他們先改變隨其社會權力而來的身分歸屬,擁抱「
社會的」而非「個人的」文化品味。這意味著庶民文化總是遠離「控制」這項
商業文化中的核心邏輯。
Bourdieu的研究揭示了庶民文化是典型的「被宰制者」的身分歸屬。日常生活
便是由庶民文化的實踐所形構,由弱勢者利用宰制體系的資源以反抗威權勢力
的創造所刻劃而成。這些抗爭或社會利益的破解,都肇基於愉悅的魔力:生產
具有自我社會經驗意義的愉悅,及閃躲權力集團的社會化教條的愉悅。
問題:
1.作者對庶民的定義(p.47),似乎有些前後矛盾。如果庶民文化的參與者意味
著其成員必須擁有「社會的」而非「個人的」品味與文化,那麼豈不是推翻
了庶民文化所以對立於宰制性權力集團而存在的基本屬性?
一位在足球場包廂區看球的總經理,只因為他不是坐在看台區就不算參與了庶
民文化?庶民文化何時成為了具有規範意味的某種文化類屬,它規定著參與者
必須先具備某些特殊的「社會」品味?「足球迷」的身分類屬能不能優先於「
包廂區/看台區」隱含的經濟地位劃分?庶民文化不是一向支持意義分享的多元
嗎?那怎麼可能存在任何一種立場,能劃分某些舉動與品味是屬於社會或是個
人?...這種劃分有意義嗎?
(難道某些喜歡在球場角落看球的球迷,正愉悅地享受著另類的觀賞視角,卻只
因他們屁股落地的位置如此地遠離看台區中心,就因此而不算是庶民文化的成
員了?)
2.作者所謂庶民與權力階級間的角力、游擊戰,真的能解釋一般人的日常生活
嗎?
也許\,某些文化創造慾鼎盛的年輕人真的以如此的態度對抗著無聊的社會威權
(正如何春蕤等文化研究學者極力聲援的那些青少年次級文化),但是更廣大的
勞工階級、弱勢民族階級、身心障礙者、婦女、兒童、老人們呢?他們真的也
這麼關心牛仔褲與電視節目對他們的創造力限制,更甚於具體的生存問題、暴
力問題、經濟問題、疾病問題、教育問題?庶民文化的關心場域,應該較那些
菁英知識份子所在乎的文化多元或什麼意義的宰制之類的囈語嗟嘆來得更廣闊
、更切身些吧?
以上就是我斷章取義地看了一至二章以後的問題與心得,趁熱丟上來,怕看到
後面腦袋昏花會忘記。....
我們先再把作者的觀點重複一遍。本書作者對庶民的定義不是中下階層、
不是普羅大眾,而是能把商品看成文本,轉化商品重新定義意義、產生歡愉感
,以對抗消費廣告權力集團的人(p31)。他並不認為庶民是被制約收編的。這
是非常樂觀的一種看法。
作者顯然是延續馬克斯階級鬥爭概念,轉化成文化意義的鬥爭,因此在p31
以後,出現很多鬥爭場域的語彙。p25作者談到庶民如同游牧民族,不再以階級
組織等為其身份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