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中常透過婚約譬喻神與人之間的盟約之愛。這意味,連愛上帝的意志之愛都有可能,婚姻中的意志之愛更是可能,同時也是婚姻中最神聖的部分。」
回應:愛上帝的意志之愛是源於一種渴求生命的救贖,而婚姻中的意志之愛便顯得薄弱,除非兩人的愛是建立在信仰的基礎之上。
「這是在這缺陷上,讓我感覺電影「The Letter」中的婚姻,仍舊不夠快樂,甚至會導致透過修女呈現出來的「意志之愛」,成為不快樂的婚姻的強說之詞。這是我看到的缺陷。」
回應:我倒不認為修女的「意志之愛」成為不快樂婚姻的強說之詞,那是她抉擇生命的出口以及對愛的昇華,在經歷了激情之愛的痛苦之後,她也許找到了通往過往歲月以及與母親連結的道路,不快樂的婚姻只是一個生命片段,而最終生命的平靜,是通往自己,是通往更高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