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若 凡
繪畫,往往被視為一種情感的表達。那麼,繪畫,能否作為一種修練呢?謝宏達先生,便是一位透過繪畫來進行自我修練的藝術家。
在一個畫廊的展覽中,我看到了謝宏達所畫的一系列溪流的作品,包括如《印記》《舒活》《流光水媚》《幽靜》等作品。在作品中,作者採用了高度寫實的技法,將溪水、溪石與倒影等,描繪地非常的逼真。而其在寫實之中,也帶有寫意,畫中,透過溪景的描繪,呈現出寧靜的氛圍,也傳達出了畫家自身內在寧靜的心境。
謝宏達明確地表示,他是將繪畫,作為一種身心寧靜的修練;這種修練不是宗教性的,而是基於他本人對美與藝術的信仰。他認為,一個人,如果身心無法形成寧靜,他是無法真正達到美的境界的。我們也看到了,他從寧靜作畫,一直做到了畫中的寧靜。
我們可以拿謝宏達的溪流畫作,與梁楷及牧谿的禪畫做一個比較。例如梁楷的《六祖截竹圖》,作者是透過對高僧修練情況的描繪,來傳達自己內心的修練之境;與謝宏達畫中即直接呈現自己的寧靜,或有不同。又如牧谿的《六柿圖》,其中以寫意來展現內心情境,或許就與謝宏達的意境,較為接近。
另如果我們比較米勒的畫作《晚禱》,我們看到米勒在畫作中,一方面傳達畫中人物禱告時的寧靜,另一方面,也表現出米勒本人心中的寧靜。只是,米勒的寧靜,是基於宗教的信仰;而謝宏達則透過對大自然的描繪,來表達他對美與藝術信仰所達到的寧靜。
寧靜,是可以產生力量的。除了對藝術家本人產生身心上的影響之外,在藝術上,它也構成了一種美學上的質地。相對於情感激昂的藝術作品,傳達寧靜的作品,更多了一種內斂的調性;這種調性,與理性或抒情的美感,又不相同。只是,筆者個人,並不是那麼樣地確定,對謝宏達的「繪畫」作品,賦予這種後設的意義,是否適當。或許,當身心靈的狀態,能融入於藝術之中時,美,才算是真正的完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