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若 凡
在網路上看到一篇專訪的報導,訪問的對象,是華人圈中重要的文物收藏家曹興誠先生。曹先生的收藏領域很廣,其中也包括了許多中國青銅器與瓷器的精品。在專訪中,曹先生提到,青銅器的象徵性高,較接近於藝術品;而瓷器的象徵性較低,較接近於工藝品。二者,並不在同一個檔次。這個說法,令我感到興趣;所以順著這個說法,我個人做了一些思考。
首先,我覺得我們應該先試著對「工藝」與「藝術」做一個定義,以作為理解的基礎。工藝,筆者將其定義為:以技術作為基礎,而以作品顯現技術,至於是否符合某種觀念,則可有可無。而藝術,筆者則將其定義為:以觀念作為創作的基礎,而以作品來傳達這個觀念。
其次,要討論的是:「象徵性」是不是一件作品被評價為藝術的最主要因素?象徵,可以是一種創作本身的觀念,也可以是一種創作所服務的對象的觀念。一個觀念,是否來自製作者本身,往往是我們認定一件作品是不是藝術的重要指標。
再其次,我想討論的是:是不是由「藝術家」所製作,是否會影響一件作品被認定為工藝品或藝術品?藝術家,是一個社會角色。在藝術家這個社會角色出現之前,我相信有很多的工匠,也是用「藝術」的創作觀念來創作/製作作品的;只是,現在我們大多已無法追索其作者。
由以上的討論,我們檢視商周的青銅器。商周的青銅器,仍保留大量上古的圖騰元素。其象徵性,更多是來自遠古先民對神巫與圖騰的崇拜,是作品所服務的對象的象徵性。這種象徵。與今天當代藝術所講的象徵,意義與性質是不同的。
如我們再檢視瓷器(以官窯為代表),瓷器有祭祀禮器、陳設器與日常生活用品等不同品項,三者在象徵意義上也是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論。例如宋代官窯的仿古青瓷出戟尊,其造型本身便具有高度的象徵意義。
最後,筆者個人的結論是:一件作品,是否為藝術,不能單純地從它是青銅器或瓷器來區分;似乎也不宜完全以是否具象徵性來區分。嚴格地說,應該還原到每一件作品當初創作/製作者的心態與觀念。只是,在古代的青銅器與瓷器上,對這些過去的「匠人」做這樣的追索,已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