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若 凡
流行音樂,顧名思義,就是讓一般大眾容易接受,能夠普遍流傳的音樂。娛樂,毫無疑問,是流行音樂最重要的功能。然而,如果我們仔細去觀察流行音樂的發展脈絡,我們會發現,在流行音樂的發展歷程,每一個大的音樂潮流,都會有一股展現演唱者(或團體)個人姿態的躍動在其中。
從世紀之初開始流行的爵士音樂,樂手們,就標榜著「自由的精神」。早年,歐美人士所聽的西歐古典音樂,形式嚴謹,充滿了拘謹的性格。爵士樂的出現,就是向社會與愛樂人宣示,我要打破這種性格,而改用自由、充滿生命力的形式來呈現音樂。
接著,就是舞動大潮流的搖滾樂。Rocker,以一種對社會帶有些許疏離與批判的觀點,向社會展現其姿態。不論是知青性的民謠搖滾、嬉皮性格的迷幻搖滾、判逆自戀的龐克搖滾、或如主張社會公益的U2,各式各樣的 Rockers,立場與個性,都是鮮明的。
接著,又有了HipHop與Rap。這個源自街頭的美學,從生存的鬥爭之中,建立與傳達一種不滿與不服輸的精神。這個社會,或有不公,我生長在這樣一個貧民的街廓,我也可以發出我的聲音,追求正義與我的夢想。
然而,進入了二十一世紀,全世界的年輕人都變的很「輕」;年輕人愈來愈從眾,個性也愈來愈少了稜角。在流行音樂的表現上,也是如此。近年來,全球各國流行選秀節目,從選秀出身的歌手,歌唱與表演能力都非常好,但卻往往欠缺對這個社會表達一種姿態。選秀出身的歌手,在極佳的歌喉條件下,往往會再經過重重的包裝。他們的表演風格,看似多樣,但其實,內在並沒有什麼太鮮明的個性。年輕的聽眾,變的沒有個性;流行音樂,也就跟著變的沒有個性。
藝術,沒有非要如何不可。悅耳、好聽而沒有立場的音樂,也是很好的音樂。但是,如果所有想要「表達」的音樂全都消失了,那我們,似乎就少了些什麼。我不想把流行音樂說的可以改變世界般偉大,但確實有太多的流行音樂前輩,透過他們在音樂之中的立場與論述,啟發了許多的人。可惜的是,今天的年輕人,似乎也不再時興這種東西了。
總之,這就是一個屬於80後與90後的時代精神;流行音樂,也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而已。哲人已遠,耳邊又響起了Blowin’ in the W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