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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木與象牙:談電音音樂的DJ操作

發表於 : 2013-02-06, 23:57
李若凡
李 若 凡




DJ為Hip Hop文化的一部份,屬於黑人的文化傳統。最初,DJ是在紐約的街廓舞會上,負責播放流行的音樂,如放克(Funk)音樂或靈魂(Soul)音樂。後來,DJ開始會在流行的音樂中,隔開音樂中的休止節拍,而產生了一種律動。此種律動,與牙買加的打擊樂(dub music)非常類似,所以就逐漸地由牙買加裔的黑人移民中流傳出來。

後來,DJ演變成「刷碟」的文化,是指把唱盤(碟子)視為一種音樂上的樂器藝術。一般上來說,DJ會同時使用二個唱盤,它連接著一個接收器、一個喇叭筒、揚聲器與混合器(或化音器)。DJ在兩個正在旋轉的唱片之間使用一些方法進行演出;技術包括切音、刮擦、掉針、混合或多種混合等,都被使用。結果是,會產生一種獨特的聲音,使兩首不相干的歌曲看上去彷彿被合成一氣,並造成一種律動的氣氛。

電子音樂,亦簡稱電音。廣義而言,電音是指任何使用以電能(electric energy)轉化為聲能(sound energy)的音樂。但現在電子音樂專指以電子設備合成、或以電子設備加以聲音處理的音樂。嚴格地說,電音單純地僅指一種製作音樂的方式,而不指涉任何音樂的風格。

電音,是屬於偏白人的文化。早年,小型的合成器發明,開始有了車庫型(garage)的私人玩家,他們以自力的方式開始玩電音。到了Midi的發明,玩電音變成了一種愈來愈普及的玩意兒,但絕大多數都是underground的性質。要到了後來,電音音樂才逐漸地主流化。而其中的一個關鍵因素,則是電音與DJ的組合。

電音與DJ的組合,是一種白人文化與黑人文化的融合,比較可信的起源是從80年代末的一家黑人Disco舞廳流行開來。其大致上的音樂作法,是採取採樣的聲音編排,配合上DJ的刷碟表演,再搭配電子鼓,mix而成。電音與DJ,在舞曲之中,巧妙地被融合。以DJ的手法來操作電音的舞曲音樂,經由Disco Pub與Rave舞會的推波助瀾,今天已成為舞會的主流。

黑人音樂與白人音樂的融合,在美國的流行音樂發展史上,其實早有經驗。像在Big Band的時代,Benny Goodman的樂團就以白人的觀點來詮釋黑人的Jazz音樂;又例如在Disco時代,Bee Gees,作為一個白人樂團,也把黑人的Disco曲風,推到了一個流行的高峰。縱然,在美國社會,白人與黑人之間的隔閡,一直都在,但在流行音樂上,二者的交流與融合,是有長久的經驗的。

就像Paul McCartney與Stevie Wonder所唱的《烏木與象牙(Ebony & Ivory)》,白鍵與黑鍵,在鋼琴的琴鍵上和諧地彈奏;在電音音樂的DJ操作中,白人文化與黑人文化,也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共譜年輕的弦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