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若 凡
Limousine,在美國是指一種加長型的大房車。最早的加長型Limousine出現在1928年的美國,早期,主要是用來搭載流行音樂的明星的,以便容納的下他們樂團的成員與樂器。後來,逐漸演變成為一種富人階級享受舒適與表彰地位的交通工具。
加長,可以由原廠打造,也可以由專業的改裝廠來改裝。加長,有很多種不同的型式與尺寸:有加長0.5米,讓後座空間更寬敞的;有加長1-2米,後排兩排對座,可以在主人對面坐著秘書或保全人員的。而真正展現美國風格的,則是加長了3米以上,後座採長側座位的加長Limousine。這種長度超過8米的超長車,後座與司機前座有隔音的隔板區隔,可以讓後座完全形成一個私密的大空間。
美國本土最重要的兩個加長車的廠牌,是Lincoln與Cadillac。兩家廠牌都有長久的加長車歷史,甚至出現了標準化的加長設計。Lincoln 的Town Car與Cadillac的DTS,則是目前在美國使用最普遍的加長車款。
歐洲的頂級房車品牌,如Rolls Royce與Maybach,本身已經是非常寬敞的大車了,但到了美國,也入境隨俗,不斷地加長。加長的型式,有採用Town Car的中段來加長的美國式,也有比較正規,採用原廠設計風格的加長。
Limousine的主要使用場合,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主人自己日常使用,經常由私人或家族持有這部車。第二類則是工作上使用,可能作為企業主管的配車,或者作為接待公務貴賓的座車。第三類,也是Limousine使用的大宗,則是使用在社交場合。所謂的社交場合,如參加晚宴,或明星們參加頒獎典禮等等。也有一些社交場合是較特殊的,如高中的畢業舞會(High School Prom)或告別單身派對(Bachelor Party)。此外,Limousine還會被使用在婚禮之中作為禮車。
今天,加長型的Limousine,在美國的各個城市,到處可見。有一則小笑話:在紐約曼哈坦的Midtown,加長的車比沒有加長的車還多。我們也看到了金氏世界記錄也在登錄全世界最長的加長車。這是一個美國式的「大」的文化,也形成了美國城市特殊的人文景觀。
英國人、歐洲人與日本人,基本上是不流行這種加長的Limousine的;今天,反而是在俄羅斯與中國,漸漸流行起這種加長車的文化。在近年中國的車展中,由星克特所打造的一輛8.8米的Rolls Royce幻影加長車,便吸引了眾多的注目。不知,這種美國的城市文化,移植到了華人社會之後,又會演變成何種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