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談理性認識的侷限 之六
2003, 5, 11 吳文成
上帝全能的論辯與理性認識的侷限<三>

  很高興能夠與各地網友討論這些問題,討論過程可以澄清彼此的論述,並且交流彼此的想法。越是討論越是發現,我們談的是涉及甚廣的問題,相關的子題一方面牽涉悖論、當代邏輯學與真理理論的爭議,乃至於理性的侷限(這是我原本談的),另一方面也延伸至中世紀以來神學與哲學的若干論辯。短短兩千字不足以論述這些議題,所以我有必要先對自己一開始的文章做點補充,或者說是做某些「限定」。

  文章中,我將上帝全能悖論與羅素悖論並列起來談,在邏輯上(並且僅在邏輯上),前者指出全能概念在理性認識時內含矛盾,後者指出集合論的基礎(而集合論是數學的基礎)並不穩固,因為當我們試圖談論「所有集合的集合」概念
(無窮或無限概念的自我指涉)時就會產生悖論,這引爆了數學第三次危機,使得許多著名的數學家畢生都在嘗試解決這個問題,連同其他相關的問題,後來導致在形式語言中,哥德爾的不完備定理與塔斯基的真概念不可定義性原理的提出
,同時衝擊了計算機科學、認知科學與哲學等的不同領域。它們的共同特徵是為理性認識劃了一條界線,我們必須用某種設限的方式才能讓邏輯自身不發生矛盾
,這種設限的方式包括在集合論中不允許「所有集合的集合」的概念。換另一個說法是,在不設限的狀況之下,硬要去理解某些概念時,理性會產生矛盾,即使我們用日常語言說的出某些概念(日常語言包括有可以容錯與可以不精確的特徵
),可是理性卻無法全然理解

  在上述論述的基礎上,我試圖劃定人們理性認識的範圍,人們在論述真理或某些概念時有其侷限性,當我們把這些邏輯的概念加諸於上帝之上時,會導致我們對於上帝性質論證的侷限性。也就是說上帝性質的邏輯論證的矛盾是源於人們理性認識的能力,我不敢說是否不用邏輯認識,我們就能用另一種方法避免掉那些矛盾,但是文中我的確有意如康德所說的,試圖適度地挪開理性,給信仰(信念)預留空間。就「信念」作為信仰的弱形式來說,最後一段我提到:真理雖不被全然認識,可是作為一個信念,我們相信它是可以被追求到的;同樣的,我們應該也能理解神學家的信念,上帝雖不被全然認識,祂卻存在。

  我再提一個關於信念的例子,五O年代科學哲學界在對歸納推論的激烈爭辯中,歸納法有效性的前提必須包括「我們所觀察的同樣事例,在未來的觀察中能夠重複與符合過去」,即包括所謂的「自然齊一律」或「普遍因果律」,雖然我們稱它們做什麼什麼「律」,可是它們卻不具有客觀真理性,它們作為歸納法的超前提是信念的,而無法被證明,因為要對它們做證明,我們必須使用歸納推論
,很明顯的,運用歸納推論來論證歸納推論將會導致休謨提及的循環論證。也就是說在科學方法中,當我們運用歸納法時其實就預設了某一些信念,這些信念顯然無法用邏輯證明,也無法採用邏輯的途徑來理解,而這些信念卻被普遍認同。這種認同不只是將它作為一個假設而已,而是不知不覺地認同它是真的。

  最後補充我覺得是重要的一點:當信念變成強形式的信仰時,它便添加了許多「應然」的內涵,可是這些應然的部分就不是放四海皆準,也不具有必然的強制力,其強制力應該要來源於對於這些「應然」的體驗與實踐當中的自我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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